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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揆:公投票 应加注识别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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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苏永耀、施晓光╱台北报导〕行政院院会昨日通过总统所提三二○和平公投议题,并立即交付中伐举委员会展开行政作业,行政院长游锡堃表示,公投选票设计应便民,他赞成文字之外应设计识别符号让民众容易圈选。

 中选会主委黄石城也一改前天对公投议题合并一张选票、加注圈叉的质疑态度,改口称如果公投法主管机关(行政院)告诉中选会如何执行,只要没有违背法律规定,就没有问题。

 游揆表示,由于民众对公投议题了解程度不一,因此光是以“同意”与“不同意”选项要求民众选择的方式仍不够简单,他认为最好化为符号比较适当;至于公投选票上将以“○、Ⅹ;甲、乙;1、2;A、B”方式让民众选择,目前尚属研议阶段。

 不过,游揆认为,由于正副总统选票同样印有号码,为避免与总统大选的选票混淆,用编号的方式可能得再思考才行;他要求相关单位一定要对此好好处理,事先就要思考清楚,不能等到出问题才来追究责任。

 政务委员许志雄指出,依照公投法,选票上必须印有“同意”与“不同意”字样,但考虑民众教育程度的问题,将思考更为方便的方式或是以符号代替,以便民众做正确的选择,○或Ⅹ是思考方向之一,但未定案。

〔记者施晓光╱台北报导〕行政院院会昨天议决通过陈总统提案三二○公民投票的笺函,中伐举委员会也将在接获行政院公函后,正式启动公投相关行政程序,由于预估整个作业时间需要二十六天,因此中选会规划二月中、下旬,将正式公告编号第一号的全国性公民投票案,公告内容将包括主文、理由书以及投票日期,投票起、止时间。

 中选会也规划未来印制三二○公民投票公报时,将登录两项公投议题的理由书及投票规定,让民众清楚了解台湾有史以来第一次的公投议题要旨与游戏规则,并依公投法于投票日两天以前将公民投票公报送达各户。

 据指出,由于“公民投票权”与总统副总统选举的“选举权”资格条件大致相同,因此只要排除总统副总统选举“选举人名册”中的“海外侨民”部分,就是公民投票的“投票权人名册”。

 官员表示,虽然总统副总统选举投票将与公民投票一起领票,但由于分别造册,因此三二○当天民众在领取总统副总统选票与公投票时,仍应分别在“选举人名册”、“投票权人名册”上签名或盖章或按指印,才可以同时领到两张票。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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