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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验票 司法人员难独立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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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刘志原、赖仁中╱台北报导〕司法院秘书长范光群表示,关于大选诉讼验票事宜,属于审判核心部分,本于司法独立,司法院不便干预,但若有行政支援的需要时,会提供承审合议庭必要的协助;司法院官员则指出,若将来须全面验票,依中选会的统计,所须人力为两万五千人,而全国可参与验票的法官约为一千一百人,司法人员恐难独力完成,须商请其他行政单位支援人力。

  泛蓝阵营三月廿一日第一次向台湾高等法院递状提起选举诉讼后,高院、各级地院及司法院即举行会议,为将来若须全面验票预作讨论,司法院官员表示,司法院本于司法行政的职责,会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司法院官员表示,只要高院民十庭向司法院提出要求,司法院即会尽一切可能代为协调相关单位进行支援。

  此外,台北、台中等全国各级地方法院考量,将来不论是全面验票或是局部验票,高等法院应会嘱托各地方法院协助,因此各地方法院近日均密集开会,商讨因应作为。

  大致的结论是,必要时,不论是民庭、简易庭,都可支援验票,对此,司法院民事庭长杨隆顺昨天表示,必要时,除了上述法官外,可能还得商请刑事庭法官参与。

  至于验票的费用,司法院官员表示,若以动用一千一百名法官计算,验票时,每位法官须带一名书记官,换言之,即须两千两百人,加上其他行政单位支援的人力,每个工作天,所须费用大约在三至五千万元,但若在非工作天进行验票,另须支付参与者的加班费,因每人的职等不同,费用部分目前难以估算。

〔记者刘志原╱台北报导〕若将来高院合议庭同意验票,因目前所有的选票均由各级地方法院查封中,验票时应先由地院法官启封,并协助初步勘验,目前合议庭初步决议,在验票前先订出标准程序,必要时先择一法庭示范,再嘱托各地方法院派出法官,在连宋、陈吕双方代表人的面前将查封的选票启封,将有争议的选票挑出,送至高等法院,由双方在庭上辩论,最后由合议庭来认定选票的效力。

  依据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规定,选举诉讼由台湾高等法院管辖,各地方法院仅是受高院嘱托查封或保管选票,诉讼的进行,仍是系属在高院,对于勘验证物,也仅有高院有权进行。

  但选票(有效、无效及空白选票)高达一千六百万余张,且封存在各地法院、警局及选举委员会,选票集中在上百个不同处所,集中验票恐有困难,因此高院考量的方案之一,将嘱托各地方法院“协助”,再全省各地同步展开。

  司法院官员表示,嘱托各地方法院协助,以“分地、同步”的方式验票,是将来最可能采行的方式,至于是否全面验票,司法院官员表示,这得由承审合议庭决定。

  司法院官员强调,将来各地院法官协助验票时,并不作实质的判定,仅是将双方有争议的选票即挑出,最后汇整至高等法院,由合议庭法官针对选票的效力进行实质的认定,各地方法院为“协助”角色,不进行实质认定,避免各法院有不同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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