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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报性侵案? 三警遭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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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明赏、黄建华、鲍建信、李欣芳╱综合报导〕高雄一名女子遭歹徒以假车祸险些性侵害得逞,员警却以“车祸”处理,进而发生疑犯跑到被害人就医医院,和被害人男友互殴冲突,内政部长苏嘉全和高雄市警察局长蔡以仁昨相继公开向国人道歉,并立即作出惩处。

惟被害人家属反倒为遭惩处员警抱屈,强调“警方从头到尾协助侦办,没有吃案”,这起警方是否涉嫌匿报性侵害案疑云真相如何?耐人寻味。

议处名单如下:受理报案员警李政贤记大过一次,调警备队;一心派出所主管陈重贵,督导不周,记过一次,调非主管职务;前镇警察分局长朱正伦因到任未满三个月,申诫一次。

内政部长苏嘉全昨在立院表示,将检讨如何提升警方受理报案的处理效率,包括e化,以录音、录影方式呈现证据,并已要求警政署做报案的测试,若经测试发现员警态度不好,将予以重惩甚至免职,他说,警方无论破了多少案,都没办法弥补这件事对其他员警的伤害,因为其中有“少数的害群之马”。

高雄市警局督察室调查,8月12日凌晨三时八分,市警局一一○报案台接获报案,指“瑞南与忠诚路口有一女子疑似被强奸”,勤务中心立即指挥分局员警前往处理,嫌犯逃逸,只见一名女子手足擦伤坐在路旁哭泣,机车未熄火倒在路中央,巡逻员警杨家新通报救护车救助外,请备勤员警李政贤后续处理。李员因被害女子一直哭泣无法回应问话,仅就现场迹证照相并访问目击者做成纪录,未前往医院了解,即回报分局为“车祸”案,并转报一一○报案台。

蔡以仁据此认为处理员警已有匿报刑案之嫌,他表示,员警在处理过程中确有违失,明显怠忽职守,警察局因此召开人评会迅速议处失职人员,并连坐三级。不过,对于市警局迅速惩处相关员警,被害女子家人闻讯反而为员警抱屈,并感到抱歉,反指媒体报导与事实有出入。

李姓员警也强调,当时目击的谢姓夫妇只说有看到嫌犯从草丛中窜出,跳上白色自小客车逃逸,因目击者提供的车号不完整,警方拼凑过滤出十四台可能涉案的车辆,直到清晨七时五十分许,才锁定屏东县琉球乡复兴路,车主登记为陈姓妇人的白色自小客涉有重嫌。

经屏东东港分局小琉球分驻所巡逻员警的帮忙,赶到车主家中询问,得知目前使用该车辆的是陈姓妇人之子,目前在高雄市某拖车场工作,已婚、育有一对子女,警方最后找到陈某,表示他已涉嫌肇事逃逸及性侵害,要求当天下午二时三十分到案说明。

被害女子男友与其兄长指出,陈嫌由李姓雇主陪同到一心路派出所,矢口否认犯案,警方拍照存证,发现陈某驾驶的白色自小客右下方有擦撞痕迹,但因不能立即确定陈某是否就是涉案者,在不愿麻烦警方的情况下,他们自行要求陈某到医院供被害人指认,双方约定在医院门口对质。

陪同陈嫌前往医院对质的李姓雇主说,一下车,连人都还没指认,就在医院与家属发生拉扯,被带到苓雅分局成功路派出所,前镇分局随后将陈嫌带回,并将陈以涉嫌性侵害移送法办,检方讯后裁示十万元交保候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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