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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登陆放款?金管会全面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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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中兴╱台北报导〕上周发生中国金检单位突检建华银行苏州据点后,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除已要求建华银行说明外,同时全面针对已获两岸许可在中国境内设立办事处之本国银行进行了解。

 金管会银行局副局长钟慧贞表示,金融机构若受到主管机关纠正,将是非常严重的事,除了自身信誉将受打击之外,业务经营也会受到影响,相信银行业者都会守法,也都坚守相关规定;相对地,金管会在裁处违法事件时,也会非常慎重地调查事证。

 本国银行在中国传出遭金检机关突击检查,身为台湾金融监理单位,当被问到是否针对建华银行以外已获准在中国设立办事处之本国银行进行了解时,钟慧贞表示,银行局已经着手了解。

 对于非经核准赴中国设办事处之本国银行,疑似涉及非法从事业务,遭中国金检单位突检,钟慧贞强调,银行只要到国外经营业务,就必须循规蹈矩依照当地规定申请核准,台湾也是一样,例如美国银行业想来台拓展业务,也必须经过金管会核准,到中国当然也要取得当地主管机关核准。

 钟慧贞说,经向建华银行查询结果,建华银行否认该行在中国境内从事业务活动,也否认曾遭中国金检机关突击检查;建华银行对银行局表示,建华银行在中国并无据点,但建华银行的海外子公司及建华证券在中国设有办事处,也透过中国办事处从事商情搜集等核准范围内之活动。

 当被问到,是否因为建华证券等建华银行以外之关系企业在中国设有办事处,就认定建华银行不涉及非法业务活动?钟慧贞表示,如果发现建华银行在中国从事业务活动之具体事证,则不管该中国办事处属于建华银行或建华证券,都会视为同一违法个案处理。

偷跑躲盯梢 台资银行有撇步

〔记者陈丽珠╱台北报导〕一家行库主管透露,为了避免遭中国当局盯梢,台商生意潜力又相当诱人,遂发展出一套拉拢生意的撇步,就是派行内相关主管以出差名义赴中国考察,再透过香港分行或OBU管道取得台商业务,但是,规定出差行员不可在自家办事处停留1天以上,以免除不必要的困扰。

 行库主管表示,为了抢攻台商生意,部分民营银行在当地设置公司,有了办公处所、电话之后,并派遣行员到中国拉拢台商生意,可能是打着制造业名义,却从事金融服务业的工作,就是所谓的“挂羊头、卖狗肉”的方式。

 行库主管说,确实有2家国内金融机构在中国大陆相当活跃,非常积极做起台商生意,照理说,金融机构拓展业务只要自负风险即可,中国当局实在不应过度限制。

 行库主管表示,尽管中国当局的作法有点“不可理喻”,但是,一般而言,多数银行不会逾越中国当地的法令规章,尤其是官股行库或泛官股行库都是乖乖的遵守法令,只做办事处该做的事。

 不过,行库主管也坦承,台商商机诱人,却因两岸金融监理机制未完成,只能拱手将生意让给外银或当地银行,为此,遂发展出一套偷渡模式,就是派行内相关主管以出差名义赴中国进行短期考察,除了解往来客户的营运概况外,也拜访其他台商,再透过香港分行或OBU管道取得台商业务。

 同时,为了摆脱中国当局的盯梢,行库主管说,倘若出差行员在自家办事处停留过久,易引起不必要的揣测,只好规定出差行员不可在自家办事处停留1天以上。

违法两岸金融 考验金管会

  记者陈中兴╱特稿

 台资银行在未获准设立分行、甚至办事处都未获准的情况下,即深入中国从事活动,又因两岸缺乏合作监理机制,无法确认事实,这类游走法律边缘的行为,正挑战金管会“立法从宽、执法从严”的政策宣示。

 中国金检单位上周突检台资银行驻苏州据点,但部分台资银行在台湾与中国均未合法取得中国办事处设置许可,令人意识到:向官方申请中国办事处已成徒具形式的盖章行为,银行如果爱惜羽毛,还会尊重三分,如果心存违法,那是谁也拦不住。

 银行业务人员即使在该银行未获核准赴中国申设办事处之下,仍可依法向金管会申请赴中国“拜访客户”,在拜访期间也可将客户资料带回进行风险评估,然后透过国际金融业务分行(OBU )或海外分行进行外币放款;如果客户需要人民币放款,银行现在流行“策略联盟”,可将这类客户交给中国当地的策略联盟银行“互蒙其利”。

 台湾社会所关切的,是银行对台商放款的风险控管问题,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尚未解禁前,台资银行台面上只能透过海外分行与OBU,对合法登记之台商进行外币放款,但实际上,却是每家银行只要有OBU可挂帐,就可透过地下管道向台商放款,设不设办事处、升不升格分行,似乎只是涉及业务规模大小。

 诚然,化暗为明才能纳入管理,但在化暗为明之前,有违法之实却没有违法之名的边缘行为,却无法落实法律规范,则风险依旧啃蚀台湾金融体系,也考验金管会“立法从宽、执法从严”的政策宣示。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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