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广水市法官公然施暴打人致伤

——我的申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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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4日讯】我叫周建文,是湖北省广水市骆店乡双塘村的一个普通农民。我在承包经营鱼塘时,于2002年8月向广水市城郊信用社借款25000元,借期为1年。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到期没有归还。2003年8月,城郊信用社向城郊法庭提起诉讼。同时将我的房屋查封,并将我的一辆摩托车拖走了,没有给我开具收条。在这种情况下,我东借西借,并将我的房子变卖了,分期分批地还借款。一直到2004年5月30日才将本息全部还清了。万万没有想到,就在我卖了房子、还清了国家贷款的时候,却发生了如下的悲剧。

2004年8月16日上午10点钟左右,我到广水市城郊信用社去取借款凭证。在城郊信用社里,我遇到了广水市城郊法庭的副庭长瞿少杰,瞿少杰向我要8000元诉讼费用,我感觉太高了,因为在还款期间我再三要求撤诉后才分期分批还款的,城郊信用社已经答应撤诉,我才分期分批将钱直接还到信用社的,再说总共才借了25000元,怎么要8000的诉讼费用呢?这不是敲诈吗?我找到了信用社主任李晨希,问:”为什么要8000元的诉讼费,你们答应不收诉讼费用,怎么将钱还完了之后又要收诉讼费用呢?即使收也不会收这么多。”城郊信用社主任李晨希回答说:”钱还完了,借款凭证已经给你了,不需要再交诉讼费了。”城郊法庭副庭长瞿少杰恶狠狠地说:”今天不交不行,诉讼费8000元一分钱也不能少。”

我认为这极不合理,法庭也太霸道了,凭什么要我8000元的诉讼费用呢?中途撤诉了,又没有进入执行程式,我的贷款是直接还给信用社的,并不是通过法院执行程式还款的。我不同意瞿少杰的意见。瞿少杰说:”这8000元现在不给,我要你吃不了兜着走,你等着看吧!”于是,瞿少杰打了几个电话,十几分钟后,来了一辆白色的无牌照小汽车,从汽车里下来了5个人。瞿少杰手指着我对来的5 个人说:”把这个人带走!”

他们没有向我出示任何证件,四五个人一轰而上,先冲上来两个人把我的胳膊向后一扭,紧接着又上来两个人把我打倒在地,然后再把我往车里拖,一直把我拖到车尾,把我往汽车备用箱里塞,但是塞不进去。瞿少杰又叫人把我拖到车前,把我塞进汽车里。

在汽车内,我问他们凭什么要抓我,瞿少杰凶狠狠地对我说:”不给这8000元,我就把你往死里整,不信你就等着瞧!”瞿少杰一边说,一边用一只手抓住我的头发,另一只手猛击我的头部,然后用膝盖猛踢我的胸部。瞿少杰一边打一边骂:”老子看你今天还敢不敢跟我对着干!我看是你狠还是我狠!”

打了一顿后,我觉得全身疼痛,四肢麻木,大脑乱轰轰的,感觉天地都在旋转。他们开车把我送到广水市拘留所的门口,把我从汽车里拖下来,抓住我的双脚,倒着把我拖到广水市拘留所内。这时我便失去了知觉,醒来的时候,我发现我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吊着点滴,正在输液。后来我才得知,当天下午5点钟左右,拘留所里有人打电话给城郊法庭,说你们送来的人不行了,赶快把人送到医院里去抢救。拘留所的人把我抬到车上准备送我到医院。
瞿少杰赶来,摸了摸我的脉搏,然后恶狠狠地说:”把他拖回去,我摸过他的胳膊,他的脉正常的很,他是装的。”

后来我的爱人赶来了,她又气又急,她哭喊道:”人命关天,人死了,你们谁能负得起这个责任,脉搏正常不等于人就是正常的。”这时候,拘留所的领导叫司机赶快开车把我送到医院抢救。

我现在广水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目前遍体鳞伤,整天吃不进饭,睡不着觉。我觉得太冤枉了。我的亲属都感觉太冤枉了,都要帮忙我向党和政府讨一个说法。我的家人已经报了案,广水市刑警大队三中队已于2004年8月17日已经委托广水市法医鉴定所作了法医鉴定书:(1)脑顶部有1釐米X1釐米头皮檫伤。
(2)脑部有3釐米X0.2釐米、5釐米X0.2釐米、4釐米X0.2釐米纵形表皮抓伤。
(3)左侧腰部有3釐米X2釐米的皮下出血。
(4)左侧背部有4釐米X3釐米的表皮檫伤,右侧有4釐米X1釐米的檫伤。
(5)左上背部有11釐米X3釐米的皮下出血伴青紫,右手背部软组织损伤伴肿胀。
(6)左大腿有9釐米X7釐米、2釐米X2釐米、3釐米X4釐米、1釐米X1釐米的青紫。
(7)市一医院X线片报告是:左侧第8、9肋骨骨折。
(8)市一医院诊断证明:I级脑外伤,胸部、四肢等处软组织损伤,左8、9肋骨骨折。法医鉴定结论:身体损伤符合人身轻伤鉴定标准。

我不知道我究竟犯了什么王法。法院应该是人民的法院,应该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法官应该是捍卫人民合法权益的保护神。而广水市城郊法庭的法官瞿少杰等人无视国法,执法犯法,公然在大庭广众之下的大白天,凭着人民赋予他们的权力,大打出手,暴打弱势公民致伤,其行为已经严重地损害了国家执法人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随意非法拘留我,限制我的人身自由,简直走到了人民的对立面。瞿少杰作为一名执法人员,简直成了欺压百姓的恶魔。我作为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普通农民,强烈要求我们的党和政府给我一个说法,强烈要求依法惩治打我的凶手,强烈要求我们的新闻媒体对此予以曝光。

我就是第二个孙志刚,发生在我身上的事件就是第二次孙志刚事件。幸亏我没有被打死。我作为一个弱势公民,别无他求,只要求我们的党和政府对此事件予以关注,惩治打人凶手,还我一个公道,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申诉人:湖北省广水市骆店乡双塘村农民周建文
身份证号码:422224580326363
现临时住址:广水市应山办事处南关村四贤路321号
邮编:432700
联系电话:0722–6239322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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