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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健保财务窘迫 北市应尽速清偿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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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嘉慧台北十三日电)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判决台北市政府积欠劳、健保补助款案败诉,行政院发言人陈其迈强调,由于健保财务状况窘迫,北市府应清偿它所积欠的二百一十八亿元债务;他呼吁北市府尊重司法,展现还款诚意,尽速拟定具体还款计划,让争议尽早落幕。

陈其迈指出,大法官九十一年所作的释字第五五○号解释认定,“地方政府予以补助保险费,符合宪法首开规定意旨”,而北市府却一再表示,各级政府应负担的保费补助款系以“设籍居民”为限,拒绝缴纳。

但是,他说,根据刚出炉的高等行政法院判决,无论是健保费更审部分,或劳保费一审部分,合议庭在审酌制度设计、原理、立法理由及规划报告等相关资料后,均认为地方政府所应负担的保费补助款应以“投保单位”为计算基础,因此北市府的主张不足采纳。 陈其迈表示,北市府自八十九年起开始欠缴健保补助款,迄今已达二百一十八亿余元--八十八至九十一年度约一百零八亿,九十二至九十三年度约一百一十亿。

他指出,九十二年九月北市府提出诉愿遭卫生署驳回后,同年十一月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隔年五月法院以“程序未合”裁定原告之诉驳回,北市府不服,提出抗告,七月间最高行政法院以原审应审究就两造“实体之主张”为由,发回续审。

这几年来,北市不仅未偿还旧欠费,更持续增加新欠费,健保局因此在九十三年一月向台北行政执行处声请强制执行。 至于劳保费补助款部分,截至九十三年底为止,北市府所积欠之款项共计一百六十亿余元。陈其迈说,劳保局在九十二年间寄发限期缴款通知书,北市府便提出诉愿。

九十三年一月,劳委会裁定诉愿不受理后,北市府于三月提起行政诉讼;同期间,劳保局也将该等案件移送台北行政执行处声请强制执行,移送执行的欠费则涵盖八十一至八十四年度、八十九年十一月份职业工人劳保费补助款,以及八十九年十二月份至九十二年一月份间各类劳工保费补助款,共达九十九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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