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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渡卖淫 中国女泣诉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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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郑学庸、田世昊╱台北报导〕欺骗、毒打、监控、性凌虐…,警方破获中国女子偷渡来台卖淫时有所闻,过去一年半以来,台北市妇女救援基金会深度访谈新竹、宜兰大陆地区人民处理中心收容(靖庐 )的一百七十八位偷渡女子发现,她们多数是两岸人蛇集团以非人道方式中介卖淫的被害者,且不断受到戕害的人权处境,更是让台湾人权蒙羞。

妇援会执行长陈琬惠说,根据妇援会整理出较完整的一百一十八份访谈纪录,窥知两岸严密分工的人口贩卖集团,如何不断诱骗中介中国女子来台卖淫。被诱骗来台的女子主要以未满十八岁、中国沿海省分与四川、湖南等较贫穷省分的女子为主,教育程度多在国中毕业以下,在来台前多半从事服饰、服务业等劳动工作。

她们在游乐场所或透过朋友被当地蛇头(介绍人 )盯上后,往往以来台打工、唱歌陪酒赚钱或旅游等名目,被诱骗上船来台,等到来台后才知道自己必须从事卖淫工作,而且如果要回家,必须接客满二、三百次才能偿还偷渡费,而事前知道自己来台目的是卖淫的,只有百分之五。

陈琬惠说,即使由不同人蛇集团中介引进,几乎所有中国女子都必须先藉由看A片学习上工姿势,及如何应对警方证词。四分之一者更必须不定期接受人蛇集团“教工”(以指导之名实施性侵害 )。

卖身所得 被扣在中介手里

这群女子每天平均工作十五小时,每天平均接客九次,一般而言,她们会被要求偿还二十万元才会重得自由身;但讽刺的是,她们自始至终赚得的钱几乎都被扣在集团手里,有人即使被转卖了好多次,从头到尾都没赚过一块钱。除此之外,毒打、威胁、恐吓更是家常便饭,百分之十五的女子都曾试图轻生。

妇援会指出,美国在二千年时订定“美国人口买卖受害者保护法”,将类似这样的个案视为受害者、而非犯罪结构的一部分,并提供各种人道与法律服务,因为唯有如此才能揪出幕后组织严密、分工细致的人口贩卖集团。出席记者会的立委王昱婷、李永萍也表示,将配合尽速制定“人口买卖受害者保护法”,让被卖来台湾的中国或东南亚等地女子,基本人权都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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