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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巩案款项 薛石民证实已与台综院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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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方旭台北十三日电)在立委不断追问下,国安局长薛石民今天在立院承认国安局昨天已与台综院就归还“巩案”垫款签订协议,初步同意七百五十万美金垫款将以二十七层的台综院大楼,及新台币一亿三千七百五十万元现金方式归还国安局。不过薛石民也说,双方仍在协议,必须经台综院董事会通过才能定案。

薛石民说,收回巩案款项没有任何政治压力,先前的作业主要是逐案、逐笔搞清楚;在立委追问下,他说,对方董事会如果不通过归还巩案款项的协议,国安局必要时不排除采取法律行动,但这只是方案之一,现在仍在积极协调,希望不要节外生枝,赶快把钱拿到手。

薛石民今天在立法院国防委员会接受质询时,做以上表示。他虽然透露先前与台综院方面有默契,希望避免把协调过程曝光,以免节外生枝,但在国民党籍立委卢秀燕(台中市)、亲民党籍立委林郁方(台北市)不断追问下,薛石民还是做了完整说明。

他表示,双方合作关系已经终止,国安局也已停止委托,只是在清点过程花了一点时间,归还也还需要台综院董事会通过。

薛石民表示,国安局未来收回的不动产会拍卖,所得全部交回国库,不会有任何藏私。目前双方认证工作已经签订,但还未完全决定,他相信巩案款项应该可以追讨回来。

面对立委质疑国安局催讨不力,薛石民说,相关争 议是在他手上才开始处理,同时第一时间就去追究,一 切依法处理。国安局希望尽快把钱归还国库,但“如果告就能解决问题,早就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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