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秃鹰案 李进诚求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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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庆川╱台北报导〕高检署查缉黑金行动中心、台北地检署侦办“股市秃鹰案”,昨侦结记忆体大厂劲永国际公司股票遭不法放空部分,依违反证券交易法、妨害电脑使用、泄密、图利及伪证等罪嫌,起诉前金管会金检局长李进诚等5人,其中,李被求刑8年、褫夺公权5年。

此波被起诉的其余被告分别是,台湾证券交易所中级专员张锡宽、股市作手林明达、股友社负责人陈俊吉及涉做伪证的丰银证券公司董事长陈永承。

查黑中心在去年底侦办劲永涉嫌做假账案期间,意外发现劲永被大量放空,经查,锁定股市作手林明达涉嫌重大,经连月侦办,发现林组成不法放空集团,由李进诚、张锡宽等处,取得劲永等上市公司重大不利讯息后,再逐一狙击获利。

搜出字条查获李涉案

今年6月11日,检方发动搜索,在林明达家中搜得李进诚抄录一张写有林明达利用放空股票人头户的字条,警告林已被列为侦查对象,进一步查获李涉泄密。

起诉书指出,林明达、陈俊吉及林一宏(潜逃出境,通缉中 )等人在去年11月中,先由证交所专员张锡宽处,掌握劲永已被证交所列为查核对象的不利讯息后,开始融券卖出(俗称放空 )劲永股票,前后超过2000张。

林一宏唆使张锡宽以磁片拷贝证交所制作的“劲永公司例外管理专案报告”,分别在1月23日将此文件交由联合报记者高年亿撰写独家新闻,及2月20日交由调查员洪金龙,企图利用检调侦办、媒体放话方式,打压劲永股价。

泄密林明达放空劲永

起诉书提及,93年3月10日,金管会金检局长李进诚批阅公文时,已得知劲永公司涉嫌与子公司假交易,同日李由调查局方面得知,查黑中心即将搜索劲永,李当晚在梵谷酒廊向林明达泄漏检调即将搜索劲永,隔天,林加码放空劲永。

检方也查出,李进诚于3月15日下午在金检局办公室将有关劲永案侦办结果签呈内容泄漏给高年亿,高引用撰写“劲永公司遭证交所及检调侦办”的独家报导,由记者张宏业挂名见报,劲永股价由25.5狂跌至9.39元,林明达等人回补获利近1500万元。

〔记者王贝林、林正智╱台北报导〕前金管会金检局长李进诚因劲永秃鹰案被求刑8年,行政院秘书长兼发言人卓荣泰表示,金管会是较受瞩目的单位,应受较高道德标准的要求,检方求刑8年,已符合此标准。

此外,证交所昨恰好召开每月例行的董事会,发言人副总经理苏松钦转述,会中除了总经理陈明泰因上市部专员张锡宽遭起诉,向所有董监事道歉。

从轻求刑 诱林明达咬出李

〔记者杨国文、王孟伦╱台北报导〕检调高层透露,秃鹰案得以突破案情的关键之一,在于检调使出减刑诱因,促使秃鹰集团成员林明达3人自白供述犯罪案情,咬出李进诚泄密等事证,最后林等3人被检方从轻发落,除刑责均不超过2年外,林明达和陈俊吉两人均获得缓刑5年、张锡宽则获得缓刑4年,而李进诚则遭到检方求处8年重刑,有如天壤之别。

李喊冤 金管会暂不调职

不过,已被降调金管会参事的李进诚则强调,他是为迅速查明股市不法交易行为,才透过市场人士,了解放空集团,并无任何不法意图;金管会则回应,除非被通缉、羁押或判刑确定,否则依法并无停职问题,更不会解除李进诚职务或异动。

检调指出,林明达、陈俊吉是介入劲永公司放空的要角,两人勾结张锡宽获取劲永公司的查核报告等重大资料,以放空、回补等手法攫取暴利,其触犯的证交法第171条第1项刑责,法定刑是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得并科1千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金,但林、陈两人侦查中自白犯罪,且供出李进诚涉嫌泄密给他们,林、陈因而获得检方从轻求刑。

张锡宽泄漏公务机密等行为,触犯证交法第171条第1项、泄漏国防以外的秘密罪、妨害电脑使用罪,刑责不轻,但张锡宽侦查时“充分自白”,故检方特别减刑,仅求处1年8月徒刑,并宣告缓刑4年。

反观李进诚不仅涉及图利罪、泄漏侦查秘密,也被林明达等人自白指述犯罪,加上被认定侦查期间一再圆谎,犯后态度不佳,故被求处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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