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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督促中小学检讨修订学生奖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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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翁翠萍台北二十九日电)台湾教育部今天表示,预定十二月公布“各级学校友善校园指标及检核量表”,并已函请县市提供学生奖惩规定,供教育部检视,如果还没有订定,须于三个月内完成并送教育部。

教育部也要求各县市,应针对各校自订的学生奖惩补充规定或其他校规立即逐一检视,凡有违反法令、不合比例原则或教育目的或无合理正当的理由者,应于两个月内检讨修订。

教育部说,依据国民教育法第二十之一条规定,直辖市、县市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应订定学生奖惩规定,因此,要求主管国中小学教育的县市政府及学校检讨修订学生奖惩规定,高中职的奖惩规定,也由教育部中部办公室比照办理。

为积极推动友善校园,教育部表示,今年已邀集四十二所种子学校参与“友善校园示范学校第一阶段研讨会”,以“民主”、“法治”、“人权”为核心理念,依各校的特色及愿景,运用“校规”内容、程序及救济等的检视、实际演练及操作,以体悟如何制订符合现代民主法治社会的校园规范,形塑校园理性论辩的环境。

教育部并将“辅导各校检讨修订校规”列为九十五年度补助县市办理学生事务与辅导工作计划之一,以加强检视协助各校建立合理校规。

另外,为鼓励各校检视目前校园不利人权教育的事项,教育部延续以往推动校园人权的相关研究报告,今年八月起又委托政治大学进行“研订各级学校友善校园指标及检核量表计划”,十月两次分区办理召开“研订各级学校友善校园指标及检核量表草案”公听会,预定十二月公布指标及检核量表,以辅导各校自我检核,建构一个有利于推动人权教育的校园整体文化环境。

教育部强调,学校应从人权民主着眼,教育人员应从教育专业着手,经由民主程序形成共识来检讨修订校规,有效达到积极正向协助、教育、辅导学生的目的,营造多元开放、友善健康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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