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中国你必须知道的陷阱(5)

假借据 真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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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1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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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据是真是假?法官说了算!合不合情理没有关系,合不合法律不重要。

法院不是伸张正义的地方,法院讲的是实力,台商必须要有这种认知。

大家都说中国处处是商机,那有没有陷阱呢?

贵宾变囚犯 从中国出逃

我们来谈一下林志升大陆兴办学校的遭遇,这是一个有名的案例,他自己写了一本书,书名叫做《从中国出逃》。

林志升从高雄医学院药学系毕业后,就进了补习班,成了补习班名师,后来自己也开了两家补习班,赚了很多钱,他一直觉得他对教学有独到之处,经过他教过的学生能考上理想的大学,使他感到非常有成就,因此一直有兴办正式学校念头。

所以他去大陆办学校了?

是的,一九九一他与上海交通学校合办了一所上海太平洋职业技术学校,但后来才知道毕业生不准考大学,更糟糕的是他没有人事主导权,因此曾多次与官方起冲突,最后决定停办,前后三年损失了三千万人民币.。他兴学的故事被《解放日报》及《人民日报》大篇幅的报导,收到很多各地的邀请函,请他去办学校,其中一封来自成都,写了八页,非常诚恳,他决定去成都访问!

在上海损失了三千万人民币,应该知道小心了!
他想只是去看看,没想到他受到空前的欢迎!

喔!是怎么样空前法?
一九九四年他去了成都,飞机一到机场,成都市长王荣轩亲自登机迎接,成都市十二位一级主管在机场出口列队鼓掌欢迎,小朋友献花、献吻。出了机场,排场更大,十辆公安车开路游行,林志升与王市长同坐紧随在后一辆黑头车,王市长热情地表示:“我们会尽一切努力来完成你的兴学梦,你可以完全依你的方式办学,我们决不干预,上海的事不会在这里发生,请你放心。”

经过这样的欢迎场面,林志升一定很感动吧!

没错!当年他就买下长满杂草已经停办的汇德中学,改名为成都太平洋学校,一九九八年他又买下经营不下去的嘉好实验学校,一九九九年创办恩立德学院,是所大学,二千年成立星星外语学校,是所贵族幼儿园。这是他的辉煌时期,由于他非常懂得如何培养一二位学生考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名校,提高知名度,带动整个学校的升学率,即使一年学费高达二万,学生还是抢着来报名。这个时候他几个学校的学生已有二千多。

哇!如果2万人民币乘上二千人,一年有四五千万人民币的收入耶!

当你开始赚钱的时候,麻烦也跟着来了!一九九八年买下嘉好实验学校,一共花了三千二百万人民币,八百万是给创办人邹嘉的,二千四百万是创办人邹嘉欠下的债务,到了二千年这些债务也早已还完。可是此时又出现一些小的借据,而创办人邹嘉却避不见面,不还钱就大吵大闹,学生无法上学,政府要林志升息事宁人,先付借款,以后再向邹嘉要钱。就这样陆陆续续又多付了一千五百万人民币。

一千五百万人民币不少钱呀,这些债务有记录可查吗?

这时出现的债务都无记录可查,但人家有借据呀!有一天一个姓杨的拿了一张三百八十万人民币的借条要求还钱,也提不出这笔巨款是从那一家银行提领的或汇款记录,他说:“我是从床铺底下拿来的现金,你管得着吗?”林志升当然不肯还,对方告到法院,法院判决林志升必须还钱。到了开学注册时,来了七、八个法官及法警,强行拿走了三百多万人民币的学费!学生家长与法官公安还打成一团。

这真的是假借据真要钱的实例呀!

后来部分家长被有心人煽动,认为学校要垮了,要求退学费,但钱被法院拿走了,没钱退,家长及一群肇事者将学校办公室字画撕毁,古董砸了,计算机摔了。为了维持学校的运转,只好再从台北筹募资金。也因此,大家认为林志升还有钱,后来遭两名歹徒绑架,并痛殴一顿,要求〝还钱〞,林志升说:“我的钱已被法院查扣了,你如果能说动书记官,也许能拿到钱。”

那后来呢?

两名歹徒押他去法院见书记官,他趁歹徒不注意交了一张纸条给书记官,上面写着:“我被绑票了,赶快报警!”书记官手拿纸条向两名绑匪摇晃,“他要我报警耶!行吗?”绑匪说:“行!那就报吧!”来了几名公安,没对绑匪怎么样,却把林志升打入大牢,台胞证、护照及身份证全被扣留。

看来法院人员、公安及绑匪都是一伙的,绑架揍人只是看看还能不能榨出一点油水来。不过我不懂公安凭什么理由关他?

林志升也不知道,在坐牢时他绝食抗议,当初邀请他来的市长王荣轩,现在已升为书记,也许怕事情闹大特来看他。

林志升问:“为什么关我?”

书记说:“你不是被绑架了吗,我们是为了保护你才请你住在这里”。

“为什么扣留我的证件?”

“证件放在我们这里比较安全!”

关了两个礼拜把他从牢狱放出,却换成四名便衣公安把他软禁在家。软禁了半年,林志升逮到一个机会,一路坐出租车、轮船、火车,巴士,拼命地逃,因为没有台胞证件,最后坐舢舨偷渡金门,结束了他投资中国兴办学校的梦想。

能逃出来也是不幸中的大幸,只是辛苦钱都被假借据吃光了。

买清算过的公司 旧债得还

这种例子还多的是。彰化鹿港有一个家俱商丁松彬及他的儿子丁建华跑来找我,告诉我他们在大陆投资遇到的困境,我为他们开了一个记者会,将他们在中国大陆遭到不平的待遇公布出来。

是怎样的过程呢?

丁松彬是一个做事非常谨慎的台商,他多次去云南昆明考察,看中了一家由台商经营但已经停工歇业的木材加工厂,为了不要与旧公司有任何牵扯,他没有接手经营,而是接受当地政府及律师的建议,采取了一条复杂且漫长的路,也就是先清算旧公司,再谈买卖。

手续到底有多复杂?花了多少时间?

买卖双方先签订转让意向协议书,明文规定转让的资产是厂房厂地及设备,不负担任何公司过去的债务。旧公司先向政府有关单位申请清算,要有董事会决议,清列所有债权与债务,要二次登报发布公司解散消息,要求债务人及债权人出面清算,要经过国税局、省市税局、昆明海关、商检局、工商局、劳动局等十几个单位的批准,最后由昆明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准这笔买卖,并明确规定:如果还有任何债权及债务问题一概由卖方负责。

听起来好复杂!

花了一年的时间,为了求一个安心,新的丰禾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终于在二OO二年七月二十六日成立了,丁氏父子认为这样的等待是值得的。

再经过一年的努力,员工渐渐增长到一百人,也接到国外订单,刚开始尝到成功的滋味时,不料在二OO三年六月初,一家叫越洋经贸公司拿了一张借据登门讨债,上面盖了旧公司的公司及董事长印鉴,金额为四百六十二万人民币,是当初购厂一百八十万的二倍半以上,借款日期是一九九九年九月三十日,丁氏父子俩庆幸他们当初的懮虑是对的,他们的公司一切依法成立,因此没有理会这件事。

那真的没事了吗?

两个星期以后台商丁氏父子被起诉,丁氏父子认为:
一、 新公司与旧公司无关,有原买卖合约及昆明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文。
二、 为何不在二次登报发布公司解散之法定期间,出面要求偿清债务。
三、 462万人民币巨款没有从任何银行的提款记录,也没有存入旧公司银行的记录,旧公司的账目中也没有这笔资金的登录。

三个月后法院判决出来了,法官不理会台商的这些理由,只认定借据是真的,台商就必须还四百六十二万人民币及利息。

天啊!那他之前那辛苦申请清算不就没用了?
是啊!早知如此那还干吗向政府有关单位申请清算?干吗登报发布公司解散消息?干吗要求债务人及债权人出面清算?干吗还要经过国税局等十几个单位确定老公司没有留下任何烂摊子?

既然已经确定旧公司没有留下任何烂摊子,竟然以一张不知哪里冒出来的借据,作为判决唯一依据,这根本没有道理而且不可思议!那丁氏父子如何自力救济呢?

当然,他们找到昆明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主委,因为最后是他批准的。外经委的答复是:“我们中国司法是独立的,判决结果合不合理?我们是无权也无法干预的。”外经委把责任推得干净,用司法独立这块遮羞布是何等讽刺!

您后来帮得上忙吗?

我为他们开了一个记者会,台湾日报、自由时报及中国通杂志都有大篇幅的报导,我请他们把这些报导带回去给昆明领导,并表示投资中国受害者协会将持续追踪这个案子。书记告诉他上诉时平反,但是先决条件是不能再与本协会联系。

理事长,请问这种《假借据 真要钱》的陷阱,台商怎么样避免呢?

台商在中国大陆绝对不能买二手公司、二手工厂、或二手学校,即使这个公司、工厂或学校已经经过合法的清算手续,登报清理债务,工商税务单位的检验,外经委的最后的批准,更甚至于书记的拍胸脯保证,都是不保险的!但是这个陷阱又有几个台商会知道呢?又有几个鼓吹西进的政府官员或政治人物清楚呢?游戏规则是他们的订定的,他们要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他们是裁判,也是球员,你对付不是一个人,或一个公司,你要对付的是一个官民联手的共犯结购,只要有冲突,台商永远是输家!司法就是对付台商最凶狠的利器。

这些教训希望所有去大陆投资的台商都能知道。谢谢理事长的说明,《投资中国 你必须知道的陷阱》就为您进行到这儿,下一集节目理事长还要为大家分析投资中国的案例,请继续收听!

陷阱六 强取利益 不从囚禁

当中方强取豪夺时,你不肯轻易就范,还要到处投诉,那就把你关起来,折磨你,威胁你,瓦解你的斗志,最后你不得不屈服。

大家都说中国处处是商机,那有没有陷阱呢?对有兴趣去中国投资的朋友,我们特别制作共十二集《投资中国你必须知道的陷阱》系列节目,俗语说得好,他山之石可以攻错,我们请台湾投资中国受害者协会理事长高为邦博士,来谈一谈投资中国有那些陷阱,如何避免踏入陷阱,欢迎收听第六集,《强取利益 不从囚禁》。我是李陵,高理事长请与我们谈一谈这个《强取利益 不从囚禁》。

资金被坑提诉讼 反遭非法拘禁

二OO四年二月三日亚洲女铁人纪政女士陪同台商张仲新的母亲林玉祝女士来找我,告诉我台商张仲新的故事,希望我能帮忙一起营救张仲新。

张仲新曾经是蒋经国座机组的副飞行员,一九九三年退伍后投身于人造草皮行业。一九九七年到北京独资成立“奇为公司”,生产PP塑料人工草皮,卖给学校作为运动场跑道,由于技术独到,品质优异,接了不少订单,生意非常好。这个时候山东省“泰山体育器材集团”董事长卞克良多方热情邀约,向他游说一起投资。

听起来很不错,后来呢?

双方在二OO二年五月十六日合资成立“乐陵泰山场地材料工程有限公司”,张仲新以生产设备、生产技术及手上的订单做为投资,占三成股权,担任总经理,负责生产及业务。中方卞克良提供厂房、办公室及现金等,担任董事长,负责管理、财务及会计。张先生原有办公室的设备、计算机、业务车辆等折合一百多万人民币卖给新公司,这笔钱不是投资款并承诺日后以现金付给。

这位张仲新先生担任总经理,负责生产及业务,所以新公司还是要靠台商去打天下。台商看重“泰山体育器材集团”,也许因为它是一家专业体育器材的大公司,一定有固定的客户。

没错,张仲新认为有一个大公司做后盾,成长的速度会快很多。但他万万没想到中方卞董事长另有阴谋,不但没有依约出资,也没有依承诺付给台商欠款,并且勾结银行以公司名义贷款八千万,挪作他用。有一天张仲新拜访客户回来,发现公司及工厂大门深锁,打听之下,公司已于二OO三年十月十日结束营业。他找到卞董理论,卞董说:“公司欠银行很多钱,垮了!你赶快回台湾去吧!”张仲新很无奈,回到北京找律师商量,在二OO三年十一月十二日向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理事长,前几集你跟我们分析过,台商在中国大陆很难打赢官司的。

没错!但是张仲新不知道。后来主审这个案子的法官来北京找他,再三劝他撤销这个案子,并明白告诉张仲新,是无法打赢这个官司的。张仲新与律师商量,认为对手在地方上是绝对有影响力的,为了使该案得到公平审理,直接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案件移转,同时告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这下子卞董紧张了,先下手为强,与乐利市公安局、德州市公安局及卞董的人员联手,到江苏省泰州市把张仲新抓回关入德州看守所。

把人关起来可就严重了。公安可以这样随便抓人吗?都不需要一个理由呀!
抓人的借口是〝挪用公款〞,原来张仲新有一笔货款没有交回公司,但张仲新表示这是用来抵新公司成立时,承诺新公司要付原办公室设备、计算机、业务车辆等的钱,而这笔钱一直赖着没付,是彼此都知道的事。

张仲新被关的初期,律师还可以去看他,对方放人的条件是“撤销告诉并立即回台湾”,张仲新不同意,从此以后律师或家属都无法见到他,纪政同张仲新的妈妈来找我时,他已被关了四十多天,超过了法定拘留期限。

撤销告诉我懂,但是为什非得要张仲新回台湾呢?

因为新公司向银行贷了大笔资金,想以台商畏罪潜逃结案。

原来如此,理事长,你帮得上忙吗?

我打电话给海协会王小兵副秘书长,我告诉他:张仲新的妈妈为了救儿子,请了八位国民党、八位亲民党、两位民进党及一位新党委员,共十九位立法委员书面连署声援她,这些资料早已给了山东省有关单位。如果民进党立委、纪政、与我一起出来开一个记者会,由张仲新他妈妈哭诉她儿子被迫害的经过,会对连战的选情产生负面的影响。王小兵副秘书长立即连络国台办,派经济局经济纠纷处刘建中处长飞往山东,交涉了一星期,最后以〝取保候审〞放人。

〝取保候审〞是什意思?总之张仲新是放出来了,这是不是与你所说“没有一个受害台商能讨回公道”有点矛盾?

〝取保候审〞并不表示无罪,只是被保出来,暂时获得自由。这个案子受到中共中央的关注,投资中国受害者协会、十九位立委及整个社会的关心,德州公安局不敢把事情再闹大,到目前为止已经一年多了,从未再追究这个案子。人是自由了,但是投资的损失还是没有拿回来,所以我说的“没有一个受害台商能讨回公道”,仍然正确。

这个案例很值得重视,已经威胁到台商的人身安全了!最后还是把事情扩大才换回人身的自由。这种威胁台商人身安全的案例还有吗?

资产被冒贷挪用 举发反被关入死牢

台商洪肇铭一九九一年就到大陆投资,在海南、四川、云南、广东等地都拥有果园,是一个合法经营果农业的台商,也是海南岛三亚市台商协会的副会长。因为他的事业很多,一九九八年他将海南岛的果园交给了一位山东人邱奇经营,合约言明七三分账,经营者邱奇分获利的三成,代管期定为一年。但一年过后,不但分不到任何利润,而且账目不清,洪先生只得自认倒霉,要求收回经营权。

嗯!这只能算是投资失败的例子,好象与今天谈的陷阱不太一样阿。

事情不只是这样,邱奇不愿意缴回经营权,继续鸠占鹊巢。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台商洪肇铭只好告上法院,因为产权及合约都很清楚,最后他还是赢了官司,也拿回经营权。经营权取回以后,他才能整理账目,此时豁然发现果园已被邱奇私下抵押给乐东县农业银行,贷了四百万人民币,但这笔钱并没有入公司的账,台商洪肇铭虽然很气,心想我总算抓到你犯罪的证据,伪造文书、侵占、挪用公款等罪名应该是跑不掉的,他向当地公安报案。

这个大陆人邱奇被逮捕了吗?还是跑了?

这个大陆人并没逃,那笔四百万人民币的贷款并不是他一个人独吞。当地县领导及有权力的单位都分到好处。洪肇铭二OOO年四月报的案,三个月后,公安没有抓邱奇,却把台商洪肇铭打入大牢,罪名是诈骗,与死刑犯关在一起,还刑求逼供,要洪先生承认已把果园卖给邱奇,以回避当地县领导等人的刑事责任。

怎么这样大逆转,一下子原告变罪犯,又是一个威胁台商生命安全的案例,洪肇铭最后放出来了吗?违法贷款四百万人民币追回来了吗?

台商凑了三十万人民币把他保出来,洪肇铭还得去处理其它省份的果园业务,有一次说他回来晚了,又把洪肇铭关起来,他只能再次筹钱交保释金放人,经过两次的震撼教育,台商洪肇铭怕死了,不敢再追究贷款的事,公安也就不再抓他,两次的保释金当然都拿不回来,因为早已变成公安的奖金了。

成功的台商瞬间成了阶下囚!还2次强迫交保证金,到中国投资的台商被迫害到这种程度。

中共官员的腐败人尽皆知,类似的案件多如牛毛。我呼吁受害台商应该勇敢地站出来,揭发被迫害的事实,唯有如此,你才有可能保住你的部分权益。

是呀!与你谈到现在,我不敢再去中国旅游了,更别说去投资,可是为什还是有这多台湾人与华侨前往投资?

他们不了解投资中国不为人知的黑暗面,大部分受害台商不愿意说,因为失败是一件丢脸的事;也有部分受害台商不敢说,因为受了统战单位的威胁,说了就是丑化中共,那台办人员就不便为你讨回公道。

对呀!上回你提过,台办人员常用这种假扮好人的手法,结果是越来越多人受害。我想知道台商是不是特别容易被欺负?

这个问题可以这说,中国自解放以来从来就不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大特权欺负小特权,小特权欺负无权无势的老百姓,在中国是正常现象。邓小平的经济改革并没有带来政治改革,倒反是经济的利益加速了政府官员的腐败、人心的堕落及社会的沉沦。一个拥有巨额财富而无权无势的台商,当然是个好欺负的对象。不过美国华侨、日本华侨或东南亚华侨也一样被欺负。

有没有海外华侨去投资却被关押迫害的例子呢?

投资中国受害者协会成立不久,我接到纽约、旧金山、洛杉矶、温哥华及东京华侨投诉的电话,都是受害者,温哥华来的电话一听就知道是北京人的口音,他是十几年前移民加拿大的中国人,后来再回到中国投资,结果一样被坑。

看起来不只是台商,连华侨都不能幸免。

最令我感伤是一封从美国来的中文传真,属名是一群美国洋人,信中说他们是史丹佛大学的MBA毕业的同班同学,共同成立了一家贸易公司,卖医疗器材给中国,生意不错,就请华裔同学邵裘德去上海成立分公司,邵裘德在上海运作的很不错,生意很好,有一天一位税务人员来访,告诉他公司涉嫌逃税,邵裘德说“我们是规规矩矩的生意人,我们决不逃税。”
税务人员说:“不要太激动,有问题我们可以谈。”
邵裘德说:“我们没有逃税,有什好谈的。”
结果四个月以后公安以逃税为名把他拘捕并关进监狱,一年后被判十六年徒刑。

十六年?太离谱了吧!他具有美国人身份,美国政府救不了他吗?

他的同学什么途径都试过,也成立了一个营救邵裘德的〈www.freejudeshao.com〉,美国驻中国雷德大使还前往探视,但毕竟无力干涉中国的内政,到目前为止邵裘德已被关了七年。

你知道中国司法腐败有多严重吗?最高人民检察院韩抒滨院长向全国人大报,在二OO二年冤、假、错的案子就有十万件,没平反的又是这个数字的多少倍?

这真的是一个值得大家深思的讯息,想去和已经去中国投资的朋友不能不重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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