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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选重罚修法 蓝技术杯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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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彭显钧、田世昊/台北报导〕立法院昨天召开程委会,提高贿选刑度及罚金的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正草案,并未列为下周二院会的“优先审议法案”,民进党团质疑国民党团技术杯葛,这项草案恐难在选前过关。

未列优先法案 选前难过关

民进党团干事长赖清德表示,该案若无法在下周二完成修法程序,势难在此次选举中发挥遏止贿选的成效,党团将力争变更议程,不能让改革脚步受到阻碍。

下周二是年底选前立院最后一次的法案院会,上述选罢法修正草案原本排在议程讨论事项的第十一案,但国民党政策会执行长曾永权在程委会中提议,讨论事项第一案至第十六案,应优先处理已完成朝野协商的法案,这项提议在泛蓝立委的人数优势下,以表决方式通过。

不过,选罢法修正草案受这项决议影响,由原先的第十一案往后移到第十八案,赖清德表达异议,曾永权则说,该案尚未完成协商,应延后处理。

赖清德指出,当初朝野党鞭都签字同意上述修正草案的协商结论,但曾永权和国民党团副书记长潘维刚事后撤签,如今再以尚未完成协商为由,将该案排除在优先审议法案之外,其心可议。

此外,当初参与协商并签字的国民党立委朱凤芝说,她仍然认为贿选应严惩,也赞成修正草案的内容,不清楚为何党团立场出现变化;代表亲民党团签字的立委冯定国指出,亲民党坚决反贿选,他也支持一审有罪就停职。

蓝营打弊 更应支持重惩贿选

记者田世昊/特稿

蓝营近期揭弊爆料不遗余力,在野立委炮火四射,严厉批评政府公职人员涉及贪污腐败,政坛烽火四起;既然肃贪防腐为在野党此次选举的重要课题,理应支持修正选罢法,提高贿选刑责,才是杜绝金钱介入政治的正本清源之道。

台湾每逢选举,贿选传闻就不断,甚至被形容为台湾选举文化的“必要之恶”,检调雷厉风行的查贿,但由于法律刑度过低,过去辛苦查到的贿选案,往往是易科罚金了事,依照统计,九十一年因贿选案被判刑者,有九成二判刑在半年以下,而得以易科罚金,九十二年易科罚金比率为八成八,九十三年为八成五。

立院此次讨论选罢法修正案,原意就是希望能赶在年底选前通过,全面提高贿选刑责,遏阻三合一选举的贿选风气,只是在国民党自朝野协商中撤签,亲民党也表达异议后,修正选罢法以维护选举制度公平的立法意旨,恐怕很难实现。

朝野立委最近都强烈质疑对手阵营的道德操守,但杜绝黑金政治如不由制度面着手,由选罢法就斩断黑金人物的从政道路,立委一切的批评攻讦,都只能沦为随着选举而来,也将随着选举而逝的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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