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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全:终身财富移转制 降低时间点的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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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湘欣台北三十日电)台湾行政院今天宣布将修法,让遗产税的免税额度可提早在生前使用。财政部长林全今天指出,这是仿效美、日,终身财富移转制的设计,可以减少时间点的不公平,额度也可比现在高。不过,遗产赠与税的税率部分,虽然工商团体盼调降一半,但他说,目前没有任何脱离原有政策的方案。

林全今天接受中央社专访时说明,遗产税与赠与税为何要合在一起,主要担心若只课遗产,那财产会全部都跑到生前,若只课赠与,情形与则相反;也就是说,两种税是“互为表里”。

虽然如此,林全指出,遗产与赠与税在免税额的部分,却又是分开计算。例如赠与税每年可以有100万元免税额度,未来经物价调整后约110万元,但遗产税的免税额度却是700万,加上种种扣除额等,一家四口的遗产税免税额扣除额加一加,大概是1200、1300万元左右。

因为遗产与赠与税的免税额设计不同,林全表示,会造成时间点上的租税不公,例如若有人刻意每年用赠与税,从儿女出生的第一年开始赠与,恐怕到子女三、四十岁时,可赠与额度达3、4000万元,但相对死后才将财产移转给子女,完全没有任何规划的人,能用到的额度,却只有1200、1300万元左右。

所以,行政院这项方案,主要是希望建立终身财富移转制,如此一来,如果有人要赠与一栋房子给儿女,可以不用考虑到底要当成遗产,还是每年赠与100万元的额度,反正就是一个额度,生前生后都可以使用。

举例来说,这个额度可比700万多,如1500万元,对完全没有规划的人来说,等于多了800万元。不过,对于影响赠与税每年100万元的部分,林全说,因为涉及修法,未来要不要回溯,都得看修法后的决定。

至于遗赠税的免税额度有所更动,近来工商团体也提议遗赠税税率减半,林全指出,遗赠税税率部分,财改会已建议二年检讨,当然,各界可对公共政策随时可提出意见,财改方案也有规划每两年提出改革,但至少现阶段,税率部分,没有任何脱离原有政策的方案与具体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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