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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生育补助政策 台经建会: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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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佩君台北五日电)法国推动家庭福利政策,生育率反转回升,引起台湾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注意,其中如女性生育第 3胎及以上有26周产假,并保证获得84% 工资等实际鼓励做法,经建会认为虽然对财政负担不轻,但不失为政策参考方向之一。

据内政部“台闽地区人口统计”,2004年台湾育龄妇女总生育率(平均每位育龄妇女一生所生婴儿数)台湾为1.2人,低于全球平均2.8人,且较已开发国家平均1.6人低。

少子化现象是否可以改变?经建会表示,法国在这方面的努力可供台湾学习。据统计,法国妇女总生育率在长期下降以后,2000年缓步回升,2004年总生育率回升至 1.8人,这与一般人口学家普遍认为生育率一旦下降就无法挽回有着相当大差距,并获得国际人口学界重视。

分析法国生育率反转回升原因,经建会认为,主要是投入大量家庭及社会福利资源,如给予生育、幼童、托育、教育、单亲、家庭支援补助外,并提供产假、陪产假、育婴假以及赋税减免等多项配合措施。

例如依所拥有子女数及年龄计算,提供住屋、退休等家庭补助;全国3至5岁以上幼儿均可免费参加幼教课程;女性生育第1及2胎有16周产假,若生第 3胎及以上则有26周产假,并保证获得84%工资;且生第2胎及以上政府每月还给付管家津贴,并保证育婴假结束后可回到原有工作单位及保持年资。

观察法国生育补助政策,经建会表示,虽然可想见对国家财政负担不轻,但为鼓励台湾人“增产报国”,增加劳动力,除引导人力移入政策外,不失为政策研究参考方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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