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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连宋案” 陈水扁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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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1日讯】(BBC台湾特约记者 杨孟瑜报导) 台北地方法院21日做出的一审宣判,判陈水扁败诉,除需赔偿连宋象征性的1元求偿,也必须在三大报的头版,刊登半版道歉启事。

2004年台湾320总统大选后,蓝军群众曾持续在总统府前静坐,抗议陈水扁当选总统的合法性。而年底,陈水扁在为立法委员选举助选的场合上,指连宋在大选后发动“柔性政变”。

陈水扁随后在民进党中常会,又提出类似说法,表示台湾有“七日流产政变”,指连宋要蓝军老将怂恿军方高级将领“一个个辞官或装病”。

对此,连宋认为,对一个政治人物指控政变,是很严重的事,纵然有“柔性”的修饰词,还是会造成其在社会上的评价受到贬损,因而对陈水扁提出诉讼。

连宋只求偿新台币1元赔偿金,但要求陈水扁必须在台湾三家主要报纸头版,及英、美、日、法等四国知名报纸报头下方,刊登半版道歉启事

今天的一审宣判判决并未指出需在外国报纸登道歉启事。

连宋辩护律师李复甸走出法庭后表示,连战、宋楚瑜认为此判决结果“符合社会大众对正义的期盼”,也对司法单位的公正独立审判“表示敬佩”。

这是连战、宋楚瑜在去年大选“当选无效之诉”等诉讼接连败诉后,首度“告赢了”陈水扁。

李登辉前车之鉴

同样起因于320总统大选后的蓝军抗争,台湾前总统李登辉指称宋楚瑜当时没有与群众在一起,而跑去打麻将,此“麻将说”官司,宋楚瑜控告李登辉妨害名誉,上个月(11月)法院判决李登辉败诉,需赔偿新台币1千万元。

台湾接连两件“元首级”涉及妨害名誉求偿案,都是总统级人物败诉,创下司法史上纪录。(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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