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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連宋案」 陳水扁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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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1日訊】(BBC台灣特約記者 楊孟瑜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21日做出的一審宣判,判陳水扁敗訴,除需賠償連宋象徵性的1元求償,也必須在三大報的頭版,刊登半版道歉啟事。

2004年台灣320總統大選後,藍軍群眾曾持續在總統府前靜坐,抗議陳水扁當選總統的合法性。而年底,陳水扁在為立法委員選舉助選的場合上,指連宋在大選後發動「柔性政變」。

陳水扁隨後在民進黨中常會,又提出類似說法,表示台灣有「七日流產政變」,指連宋要藍軍老將慫恿軍方高級將領「一個個辭官或裝病」。

對此,連宋認為,對一個政治人物指控政變,是很嚴重的事,縱然有「柔性」的修飾詞,還是會造成其在社會上的評價受到貶損,因而對陳水扁提出訴訟。

連宋只求償新台幣1元賠償金,但要求陳水扁必須在台灣三家主要報紙頭版,及英、美、日、法等四國知名報紙報頭下方,刊登半版道歉啟事

今天的一審宣判判決並未指出需在外國報紙登道歉啟事。

連宋辯護律師李復甸走出法庭後表示,連戰、宋楚瑜認為此判決結果「符合社會大眾對正義的期盼」,也對司法單位的公正獨立審判「表示敬佩」。

這是連戰、宋楚瑜在去年大選「當選無效之訴」等訴訟接連敗訴後,首度「告贏了」陳水扁。

李登輝前車之鑒

同樣起因於320總統大選後的藍軍抗爭,台灣前總統李登輝指稱宋楚瑜當時沒有與群眾在一起,而跑去打麻將,此「麻將說」官司,宋楚瑜控告李登輝妨害名譽,上個月(11月)法院判決李登輝敗訴,需賠償新台幣1千萬元。

台灣接連兩件「元首級」涉及妨害名譽求償案,都是總統級人物敗訴,創下司法史上紀錄。(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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