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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价同时涨 公平会:联合行为再犯最高罚5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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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十日电)中油与台塑石化去年因联合行为被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各处以新台币650万元罚锾。今天下午两家公司同时将汽、柴油每公升各调涨 1 元。公平会发言人陈荣隆指出,将请中油和台塑石化说明为何同时调涨,如认定有联合行为,将处最高5000 万元罚锾。

陈荣隆指出,如联合行为是初犯,最高处以2500万元罚锾;再犯者,则最高可处以5000万元罚锾。另外,陈荣隆提醒,根据公平交易法第 35 条规定,联合行为如果再犯,将涉及刑罚,也就是处行为人 3 年以下有期徒刑。

陈荣隆说,中油和台塑石化今天同时调整油价是否涉及联合行为,其认定不一定是要有事证,如两家有一致性默示行为也是,例如在媒体放话。不过,他也指出,“一致性默示也不一定是在媒体放话,也可能有其他新的行为。”

至于上午立法委员郑运鹏在立法院表示,中油及台塑2家油品业者成本品结构不同,油价却相同,是否有联合订价行为值得政府部门追查,公平会主委黄宗乐回应,会再了解2家公司是否有再度违反法规行为。

针对郑运鹏的质询,陈荣隆进一步补充,联合行为一直是公平会长期注意的,有立委或民众检举,公平会都会立案调查。

公平会是在去年10月14日的委员会决议,中油与台塑石化以事先、公开方式传递调价资讯的意思联络,形成同步、同幅调价行为,足以影响国内油品市场价格及供需机能,违反公平交易法第14条规定,各处二家公司650万元罚锾。不过,台塑石化在同年12月提起行政诉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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