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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價同時漲 公平會:聯合行為再犯最高罰5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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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十日電)中油與台塑石化去年因聯合行為被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各處以新台幣650萬元罰鍰。今天下午兩家公司同時將汽、柴油每公升各調漲 1 元。公平會發言人陳榮隆指出,將請中油和台塑石化說明為何同時調漲,如認定有聯合行為,將處最高5000 萬元罰鍰。

陳榮隆指出,如聯合行為是初犯,最高處以2500萬元罰鍰;再犯者,則最高可處以5000萬元罰鍰。另外,陳榮隆提醒,根據公平交易法第 35 條規定,聯合行為如果再犯,將涉及刑罰,也就是處行為人 3 年以下有期徒刑。

陳榮隆說,中油和台塑石化今天同時調整油價是否涉及聯合行為,其認定不一定是要有事證,如兩家有一致性默示行為也是,例如在媒體放話。不過,他也指出,「一致性默示也不一定是在媒體放話,也可能有其他新的行為。」

至於上午立法委員鄭運鵬在立法院表示,中油及台塑2家油品業者成本品結構不同,油價卻相同,是否有聯合訂價行為值得政府部門追查,公平會主委黃宗樂回應,會再瞭解2家公司是否有再度違反法規行為。

針對鄭運鵬的質詢,陳榮隆進一步補充,聯合行為一直是公平會長期注意的,有立委或民眾檢舉,公平會都會立案調查。

公平會是在去年10月14日的委員會決議,中油與台塑石化以事先、公開方式傳遞調價資訊的意思聯絡,形成同步、同幅調價行為,足以影響國內油品市場價格及供需機能,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4條規定,各處二家公司650萬元罰鍰。不過,台塑石化在同年12月提起行政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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