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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联反并吞法定位两岸是台湾与中国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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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永昌台北十一日电)台湾团结联盟今天公布﹁反并吞和平法草案﹂,明订从公元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起,两岸即并存台湾与中国的事实,台湾是主权独立国家,没有重新宣布独立或自中国分裂的问题,双方应永久放弃以非和平方式片面改变台海现状。

台联中央党部上午举行“反并吞和平法草案”公布记者会,推出由台联党籍立委罗志明、赖幸媛和何敏豪共同提案的法案,全文十一条条文。台联表示是以台十一条对抗中国﹁反分裂国家法﹂的中十一条。

台联党主席苏进强强调,中国反分裂国家法不只危害台海安全和亚太区域和平,简直就是中国动武准备法,拥有对台湾民主发展的解释权、惩罚权和主动权,是对亚太和平的综合性威胁,已经引发美国和日本在内的国际社会关注。

苏进强指出,美国要陈水扁总统低调面对反分裂国家法,但美国不能片面要台湾低调面对中国的威胁,希望美日除言语谴责中国,还应采取具体行动,因为台海被中国的一中原则定位为内海,危害的将不只是台湾的利益,也会危害美日的利益。

这项草案明订台海两岸从中国建立就并存台湾与中国的事实,双方互不隶属,互无统治权,这就是台海现状。

草案强调台湾已是主权独立的国家,并没有重新宣布独立或自中国分裂的问题,台湾与中国的争端的解决必须尊重双方并存的事实,透过对等协商化解,台湾人民无法接受中国的一国两制主张。

草案强调,台湾与中国应该维护台海和平与稳定,尊重对方在内政与外交事务上的独立与自主;对于任何争议,双方应该在平等、互惠和尊严的前提下,扩大经贸文化交流,增进了解,建立互信。台湾与中国应共同建构台海军事安全互信机制和共同行为准则,维护区域和平与稳定。

草案指出,当台海现状有被改变之虞时,政府应该依相关规定,透过包括公投或修宪在内的法定民主程序,确保台湾主权独立,并依宪法授权总统职权,以非和平手段,对抗中国并吞,保卫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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