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北京交通局副局长受贿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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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7日讯】北京市交通局原副局长、首发公司原董事长毕玉玺,因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罪16日上午9时被北京市一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法制晚报报道,昨日上午9时,北京市一中级法院就检察机关对毕玉玺指控的两项罪名全部予以认定,法院以毕玉玺犯受贿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分别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及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报道,几十人的法庭座无虚席,毕玉玺的女儿、女婿旁听了宣判过程。毕玉玺在宣判后显得非常平静,没有当庭表示是否上诉。

报道称,法院查明,毕玉玺于1993年至2004年间,利用其担任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首发公司董事长、首发房地产公司董事的职权,收受、索取贿赂款美元90余万元,港币8万元,人民币200 余万元及丰田牌轿车1辆、电脑、手表、金条等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1004万余元,其中毕玉玺索贿人民币15.5万元。私分国有资产人民币300万元。

毕玉玺的经济问题源于2003年11月1日建成通车的五环路。据悉,审计部门在对五环路的造价审计时发现“部分工程造价明显高于合理造价”,较之全长65公里的四环路,五环路相差不足35公里,预算高出约66个亿。纪检部门随后介入调查。2004年5月,毕玉玺被“双规”。同年8月,毕玉玺涉嫌受贿被刑拘﹔8月20日,市检一分院决定逮捕毕玉玺。

今年2月底,毕玉玺被检察院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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