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批反分裂法 吕秀莲专访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3月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邹景雯、苏永耀专访) 中国即将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副总统吕秀莲昨日接受本报专访剖析北京政府背后意图与台湾的因应之道,她认为中国立法过程虽有受挫妥协,但纳入“非和平手段”已违反国际公法,我们应以修订国家安全法与公民投票法等法律手段反制,而全世界亦应予严厉谴责。

她并强调,面对中国试图将台海问题国际化与法律化,我们应谨守陈总统曾宣告的台湾主权三段论基础,分别透过国际与法律诉求回击,捍卫台湾的自主性,绝对不能让我们落入“一点八%中国的陷阱”。

以下为专访纪要:

问:中国制定反分裂法,背后意图为何?

答:反分裂国家法的名称,本质就是“反独促统”法,其源头主要来自媒体战、心理战与法律战等对台三战之一环;过去美国言必称“台湾关系法”,这项立法也有对抗美国的意味,并因应台湾即将展开的宪改工程;同时,北京并借此提防台湾从事实台独走向法理台独。

为此,中国罕见地在同一天通令全世界驻外大使馆,表示要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相较过去北京总认为台湾是内政问题,如今则把台海议题国际化,并不寻常;但诉诸国际,却因各国的压力而陷于立法内容的拉锯战,所以,之前才从统一法,改为反分裂国家法,之后又放弃将台独入罪化,但仍维持军事犯台的合法化,具有一定的妥协性。

问:此妥协空间给外界解读为和平讯息,您同意吗?

答:恰好相反;如果仔细阅读目前中国政府披露的内容,其中的重点是“统一才有和平”,统一为和平的前提,因此发展两岸关系的第一阶段就是一连串鼓励人民往来、经济交流合作等柔性方式进行促统;第二阶段的促统则说“只要能实现两岸统一,便可以开始协商与谈判”等语。

中国还说:“两岸可就正式结束敌对状态发展两岸关系的规划”等进行协商与谈判;表面是开启两岸协商机制的大门,但北京政府开口、闭口都是统一,也就是“只要谈判,就意味我们准备接受统一”,这是最大陷阱,国人应认清这促统的本质;再来就是纳入三种情况将采取非和平手段,更是为军事犯台合法化。

问:中国在立法内容里提到“大陆与台湾同属一个中国”,而非属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是较宽松的说法吗?

答:其实不然,因为如果仔细读下去,中国还提到“维护主权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如果从人口总数来说,这等于试图从人民角度“把台湾变成中国的一点八%”;对此,我们一定要坚持台湾前途要由我们台湾人民自己决定,如果有人说由两岸人民决定,那就是最大陷阱。

问:面对中国的法律战,台湾、官方层次的作为为何?

答:反制的核心就是“我们不能落入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尤其中国也坦承两岸迄今尚未统一,所以,政府应很清楚地说,不论三月十四日对方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内容为何,这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的国内法,“对于中华民国政府与人民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因为我们是主权独立的国家。

同样地,我们的立法院制定的任何法律,也不要妄想可以拘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与人民,我因此呼吁朝野无需制定反并吞法,因为这对中国大陆没有任何拘束力,也会陷入对方逻辑或圈套;我们应要针对现有的法律机制加以检讨,在这方面,我也已与台联方面沟通。

例如:可以重新检视我们“国家安全法”的每一条条文,其中不合时宜或违反人权者,像禁止集会结社主张共产主义等条文,固然该加以修订;另为因应反分裂国家法,也应加以强化与落实执法;同时对公民投票法第十七条的“防御性公投”,也要修订强化,条文内容应避免目前的拗口,文字改以明晰化。总之,就是以“法律战”面对“法律战”。

问:有人认为应等到中国完成立法再反应,您同意吗?

答:我认为中国的立法事态已经明确,并不需要再等下去,尤其违反和平的动作昭然,我们更应要立即反应,不能等到完成立法才动作;况且中国是共产国家,很多事情已经定调,不太会再有退缩或更正;现在国内对中国的反分裂国家法多一知半解,岛内因此有人认为对方立法有空间,应赶快谈。

其实,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去年曾说“争取谈,准备打,不怕拖”,但等到“反分裂国家法”立法过后,就是意味中国已是“争取谈,准备打,不愿拖”,台湾现正面临“两岸新关系”,我们绝对不能倒退回国共内战,也不能让台湾落入“一点八%中国的陷阱”。

问:除了以法律战回应外,国际面向应如何诉求?

答:中国人大宣布反分裂国家法后,已片面与严重破坏台海现状,违背世界各国利益,国际社会应予谴责;和平权是当今国际人权,中国居然公开宣布必要时采取非和平方式反对台独,这也是公然违反国际公法,以及联合国宪章,全世界都应积极制止北京当局制颁这项法律。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