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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止电玩弊案 6官警被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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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胡守得、黄立翔、林金池╱综合报导〕台湾士林地检署昨天侦结台北县汐止电玩弊案,将收受电玩业者刘国中等人贿款近两百万元,做“报马仔”的前县府建设局稽查员朱德廉,前汐止分局横科所长黄光辉等五名官警,及社后所警员吴国信,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

涉案的电玩业者刘国中、庄文启、周正忠、陈锦元,检方依贪污治罪条例行贿罪嫌起诉;电玩店现场干部及员工施金元等八人则依常业赌博、电子游戏场业管理条例一并起诉。但驻区督察丁水岸、分局刑事组副组长许恒瑞、警备队巡佐王健龙及社后所管区蔡敏祥;不起诉缘由,除四人坚决否认外,关键在于缺乏直接证据证明。

横科所前所长、目前担任板桥警分局六组巡官的黄光辉心情很沉重,仅强调自己是无辜的。汐止横科所副所长王舜雄、巡官陈锦荣及警员洪麒麟、廖国斌,昨天获悉被起诉后,则是不愿回应。

检方调查,前横科所长黄光辉与刘国中等业者达成默契后,黄曾代他人出面要求刘给付一笔介绍佣金,刘嫌犹豫时,即遭黄勒令停业直到给付为止;黄并在去年五月通风报信,让南港分局扑了个空。

本案员警几乎坦承,惟黄光辉、吴国信矢口否认,检方因而以黄、吴两人毫无悔意,请法官从重量刑。起诉表示,刘国中、洪文从(通缉中)、庄文启、周正忠、陈锦元等人,互为汐止市大汐止游乐场、新东海钓虾场、横科电动玩具店,新庄市百原超商及板桥市滋滋脆便利商店的实际负责人或股东,职司县府九种行业(即八大行业及电玩业)稽查的商业辅导课约雇稽查员朱德廉(案后离职),自前年十月起至去年五月止,按月、按店收受刘嫌等人开设的七家电玩“公关费”,共计一百廿六万元;朱嫌事后即不定时提供县府查缉赌博性电玩的消息予刘嫌等人,以利业者走避。

去年二月,周正忠、刘国中欲于横科所辖区开设横科电玩店,透过洪文从、吴柏标认识黄光辉,约定每月公关费八万五千元;其中所长黄光辉四万、副所长王舜雄一万、巡佐陈锦荣五千、总务洪麒麟两万、管区警员廖国斌一万,总计收贿四个月。

社后所警员吴国信,则自前年底起,按月收受刘国中经营的大汐止游乐场五万元公关费,违背职务未予查缉,总计六个月收贿达卅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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