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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部:国教团参访者自付不足额 未浪费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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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嘉韵台北二十七日电)媒体报导指教育部补助的桃园县国民教育辅导团,参与老师上周前往花莲参访却吃喝玩乐,有浪费公帑之嫌;教育部今天表示,这次桃园县国教团参与者,每人约补助新台币五千九百四十二元,不足部分由老师自行负担,绝无浪费公帑的情形。

 媒体报导教育部为实施九年一贯教育,每年补助各县市政府成立国教辅导团,但桃园县国教辅导团四月二十日到花莲参访,却住五星级豪华饭店,旅游各大名胜,媒体质疑教育部浮滥使用经费,有浪费公帑的嫌疑。

教育部向桃园县政府了解参访过程后指出,这次参访活动于四月二十日至二十二日举办,经费由桃园县政府九十四年度地方教育发展基金支应,并依政府采购法规范上网公开招标,平均每位参加者补助五千九百四十二元,不足部分由参加人员自行负担,并非支用教育部公帑,也没有浪费公帑。

教育部国民教育司长吴财顺补充说,参访活动是由桃园县政府委托桃园县青溪国小承办,经他向桃园县政府承办人员了解,原本报名参加的共有一百人,以平均每人补助五千九百四十二元来算,总补助额是五十九万四千二百元,不过实际上只去了七十二人,因此总补助款是五千九百四十二元乘以七十二来计算。

桃园县政府也透过教育部说明,辅导团老师参访期间,是以公差或公假登记,但不支付代课钟点费,课务也由参加人员自行调整。

教育部指出,依据地方制度法第十八、十九条规定,各县市政府学前教育、各级学校教育及社会教育的兴办管理,都属地方政府自治事项,媒体却以桃园县国教辅导团参访一事,指称为教育部浪费公帑,不但与事实不符,报导也明显偏颇。

 对媒体未善尽报导真相的责任,实际刊载讯息,教育部除了表示遗憾之外,也将函请媒体更正报导,并呼吁其他媒体在报导前,应先善尽查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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