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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维护居家采光权要求“还我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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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廖真翊北京七日电)随着超高建筑一栋栋建起,北京市民开始摸索如何维护居家采光权。在朝杨区白家庄,居民贴出写有“还我阳光”的维权条幅,并与新建大楼的开发商就采光和噪音问题展开漫长协商。

据北京《新京报》报导,争取采光权的白家庄居民,大多住在八、九层楼高的居民楼里,而隔邻新建的大厦至少规划兴建一百八十公尺,未来势必将影响白家庄住户现有室内采光,居民于是组成维权团体与开发商交涉。

目前,就施工噪音部分已经达成赔偿协议,但是双方对于采光权的赔偿标准认定不同,至今仍在交涉。

北京律师邓泽敏说明,采光权问题现在能依据的法规只有一九九四年发布的“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其中规定“被遮挡阳光的现状居民住房,以居室窗台中心点,在冬日日照时间不足一小时者,每户按其被遮挡状况给予一次性补偿币八百元至两千元。”

邓泽敏表示,由于人民币八百元至两千元的补偿标准过低,多数人宁可直接与开发商及施工单位协调,一般能获得较为满意的补偿。他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参照现在的物价水准,为“采光权”重新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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