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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探索╱动用司法权 勿陷虚幻人权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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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赖仁中、刘志原╱新闻分析

司法院今天可能对领取身份证按捺指纹一事,做出暂时处分,这样做好不好呢?

一件事做得对不对,要看做下去的利弊后果;如果大法官果真赶在新制七一实施前夕,动用司法权加以急冻,外界首先的狐疑就是,不沾锅的大法官,何以标准不一、又何以突然愿意把自己推上政策火线了。

当初三一九真调会特别条例违反人权的条文何其多,大法官心知肚明,可是当真调会条例三读上路、真调会开始运作,而无数国人忧心大法官解释未出炉前,真调会随时可能做出违反人权之举时,大法官仍然发挥不沾锅本色,硬是不愿发出暂时处分令。

当时的真调会手持违宪之剑,难道不可怕、不急?大法官不觉得这件事有多严重;既然如此,请领身份证按捺指纹,绝不比真调会可以公开违宪执法来得更急,大法官理应更不考虑暂时处分才是。

进一步分析,如果不对指纹建档暂时处分,就算将来解释出来,认为户籍法相关规定违宪或不合宜,而按捺指纹的政策已然上路,要回复实施前状态非常简单,把新建档的指纹资料销毁就行,顶多再遴派社会公认的权威专家监督销毁事宜。重点是,难度实在不高,也无啥后遗症。

至于有人担心指纹资料外泄,以指纹电脑系统采用封闭系统来看,实则多虑,尤其警方现行保有指纹档,历经这么多年,何曾外泄,七一起的新建档指纹资料,短短时间就会外泄?

但暂时处分令一下,可就麻烦多多,马上面临的是,新制承办部门与厂商之间,不无违约可能性出现,法界一些人士指出,违约衍生的违约金,不会因暂时处分而不用给;直接影响性在于,纳税人的人权看不到损害,可是荷包却结结实实被无端刮走一笔。

再者,如果将来解释出来,户籍法相关规定不违宪,则大法官前不对明显违宪的真调会条例,加以暂时处分,后却对不违宪的请领身份证捺指纹政策暂时处分,则大法官如何自圆其说,司法院又如何再奢谈司法为民、司法是实践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呢?

是项政策的种种争议,是以人权为拉锯杠杆,但过去的指纹建档作业,做了这么久,有谁能明确指出指纹建档如何具体戕害了人权;民众看到的,反而是指纹确认身份的便利性、防范身份遭不法冒用的有效性,以及保障民众权益、侦查和预防犯罪等诸多好处。

这也是许多人不了解,为什么“人的权利不会受损的事”,却仍把它拉到人权的层次来争论。

我们深切期望,大法官应有所为而为,勿陷入虚幻的人权迷思。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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