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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评会未依性别比例设置 教师升等恐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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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嘉韵台北二十三日电)性别平等教育法去年六月二十三日公布实施,今天届满一周年,教育部却表示,近半数大专校院,未依照性别比例设置教师评审委员会,未按规定改组的教评会经性平法公布一年的缓冲期后,将视同违法组织,这些学校教师聘任、升等认定,恐将无效。

依照性别平等教育法,各校教评会、教师申诉评议委员会、职员考绩委员会等组织,都应落实同一性别委员占三分之一以上的规定设置,各校应在性平法实施一年内,依规定完成改组。

担任教育部性别平等委员会的国立政治大学法律系教授陈惠馨指出,包括台湾大学、政治大学等校在内,近半数大专校院的校评会,仍由男性占多数,未在期限内按规定改组。

陈惠馨今天在教育部的性别平等教育法公布实施周年记者会中表示,性平法公布实施一周年以来,各级学校中,属大学校院推动的难度最高;其实性平法实施并非只有女性获利,以女性教师占多数的中、小学,大多依法改组各委员会,让男老师在各委员会取得三分之一保障名额。

主管性别平等教育业务推动的教育部训育委员会常务委员陈金燕表示,许多大专校院校评会难以改组的原因是女性教授不足,为避免“低阶高审”,校评会委员须由教授或高阶教师担任,如果硬要符合性别比例,难免产生相对少数性别的教授长期担任委员。

陈惠馨却表示,大学校院教评会未改组的原因,并不是女性教授人数太少,而是“权力释放意愿”的问题。

陈惠馨也在会中举出今年大学校长会议举办的合照表示,这张照片中绝大多数的校长是男性,全台一百六十四所大专校院,只有四所大学的校长由女性担任,大学校院推动性别平等,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教育部政务次长范巽绿指出,性别平等观念是时代潮流,教育部将加强督导尚未落实性别平等的学校,使各校确实依据性平法执行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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