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提案寻求突破RTA障碍未获明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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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吕志翔日内瓦二十六日专电)台湾要求区域贸易协定 (RTA)应设立“加入条款 (ACCESSIONCLAUSE)”的提案,在世界贸易组织 (WTO)继续引发热列讨论,但缺乏会员国的积极、正面回应或支持,中国认为台湾的提案是“多余的”。

台湾于六月十四日在WTO的规则谈判委员会提案,建议修改“关税暨贸易总协定(GATT)1994”第二十四条,及“服务业贸易总协定(GATS)”第五条,增设新条文,要求“在RTA签约国及有兴趣国家同意的条件之下,RTA开放给其他WTO会员国加入”,以及“不是RTA会员国的WTO会员国可以书面方式,表达加入意愿,RTA会员国应正面回应‧‧‧。”

虽然在书面提案及口头说明中,台湾纯粹从贸易角度论述、分析,但台湾提案很明显希望能突破目前争取加入RTA所遭遇的困难。

在二十五日的会议中,各会员国继续对台湾的提案进行热烈讨论,台湾与会官员重申第三国加入条款是解决RTA歧视性问题的最佳方案。

台湾并强调,最基本的要求是,RTA会员国应提供第三国谈判加入的机会,至于第三国是否能加入主要由是否能符合条件与规定决定。

台湾官员说,他们的提案不是“激烈的(DRASTIC)”。

中国代表首先表示反对立场,他说,台湾的提案是多余的,因为没有RTA禁止第三国加入,即使没有多边的规范,也没有阻止RTA的扩大,如欧盟就是例证。

美国同意加入条款是个很好的想法,事实上,美国所有的RTA都有此条款,但要此成为“强制性条款”可能“不切实际”,导致额外的成本及资源。

纽西兰支持加入条款,但对将其成为多边规范则有所关切。巴基斯坦及香港对台湾提案的概念,也表示支持的立场。

据指出,由于缺乏主要会员国的明显支持,台湾的提案要推动下去有困难。但台湾代表团官员表示,他们预期会有阻力出现,但不会放弃努力,特别是台湾提案的观念得到许多会员国的认同。

台湾提案的理论基础集中在,RTA歧视非参与国的货品、服务及服务提供者,违背了WTO多边机制的非歧视性及最惠国待遇的基本原则,开放RTA的参与可调和多边主义及区域主义间的差距。

在六月份第一次讨论时,澳洲与巴西曾以政治困难或政治考量,质疑台湾的提案,但在昨天的会议中,讨论则集中在经贸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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