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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物价上涨 财政部:拟调高免税额扣除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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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张铭坤台北十七日电】财政部赋税署官员今天表示,物价指数上涨幅度超过上次调整免税额年度百分之三以上时,必须按上涨幅度调整免税额,除非未来几个月物价大幅下跌,预估今年十一月财政部将反映物价,调高免税额、扣除额,减轻民众所得税负担。

财政部研拟调整范围包括免税额、标准扣除额、薪资特别扣除额及残障特别扣除额,将在九十六年申报明(九十五)年度所得时适用扣除。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余政道(高雄县)上午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表示,油价节节上涨,各项物价也随之上涨,葱、西瓜、芒果涨幅将近百分之一百,所得税的免税额、扣除额应该要反映物价调整才公平。

赋税署副组长郭礼钤表示,上次在九十年调整免税额和扣除额,九十一年、九十二年物价下跌,去年下半年物价开始涨,今年一到七月物价涨幅最大,将近百分之四,已影响每一家户负担,所得税免税额、扣除额如不调整确实不合理。

他表示,财政部会在今年十一月以去年十一月到今年十月的平均物价指数观察,是否较九十年度物价指数上涨达百分之三,现在看起来应该会调整免税额、扣除额。

郭礼钤表示,除非未来几个月物价大幅下跌,预估今年十一月财政部将反映物价,调高免税额、扣除额,减轻民众所得税负担。

他说,如果物价上涨幅度达百分之四、百分之五,财政部会在免税额、扣除额调整上完全反映,不会只调百分之三。

不过,余政道表示,今年物价上涨造成民众负担,应该在明年申报今年所得税时就扣除,不能等到后年申报明年所得税时才适用,他将会透过修法,让明年申报所得税时即可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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