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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纳税义务人权益 台立委促立特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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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十九日电)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王荣璋与泛紫联盟召集人简锡堦今天表示,为保障纳税义务人权益,促进赋税公平性,应力促“纳税者权利保障法草案”完成立法。

王荣璋(不分区)与泛紫联盟上午在立院召开“纳税者权利保障法草案”公听会,重点内容包括纳税者维持最低基本生活所需费用,不得课税、纳税义务人不因与其配偶或其他受抚养亲属合并申报增加税捐负担等。

民进党籍立委蔡英文(不分区)说,草案总和了散见在宪法、税法与行政规章中的重要法律原则,对纳税义务人而言,除了是重要权利观念,更是种教育过程。

她表示,国家政困难时,税捐机关面临税捐稽征压力,行政裁量趋严,更需要保障人民与国家机器对抗的权利。行政机关不可能与没必要躲避这项法律,应计算稽征成本与人力,在立法过程中一并讨论。

消费者文教基金会名誉董事长邱清华也说,有必要制订特别法,其他相关法律再配合修法,以免“挂一漏万”,保障纳税义务人权益。

但财政部赋税署副署长游能渊仍指出,若最低生活费用不得课税,每人标准不一,很难订适用标准,若让免税额与扣除额随物价指数调整,可能较适当。(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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