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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道暴力插足官员语多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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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胡世泽╱台北报导〕针对教育部指台北市教育局未对未立案补习班每日处以罚锾,台北市政府教育局社教科补教股股长梁秀蓉昨天说,若每天对业者开罚单,虽然符合相关法令,却有扰民之嫌,她认为教育部“不食人间烟火”,地方执法与中央立法有一段落差。

梁秀蓉接受记者访问时,还要求记者不要害她,指有些补习班业者很有办法,黑白两道都认识一点,之前就听说台南县有教育局官员被威胁、被砍,教育局也不能执法过度。

梁秀蓉说,南阳街一带的大型补习班业者,实力及财力都有一定水准,业者与市议员、市府高层官员保持联系,若强力取缔未立案补习班,导致学生缴费后无法上课,恐会引起一连串的消费纠纷,造成更多的民怨,业者再透过各种管道施压,执法上难以周全。

梁秀蓉说,这些补习班通过公安、消防检查后,却迟迟未能核准立案,原因卡在没取得机车停车位,加上业者租借教室上课,无法确认招生人数,因此不肯付出大笔代金,才无法变更土地用途,绝不是未立案的问题。

梁秀蓉也坦承,北市共有两千两百多家补习班,市府稽查补习班的人力有限,光是查核立案的补习班就忙不过来了,对未立案的业者,除非接获检举案,否则真的难以查核,补习班良莠不齐,家长选择时真的要多打听。

〔记者黄以敬╱台北报导〕台北市传出知名补习班未合法立案却招生上课,教育部认为县市执法不力,北市教育局却反唇质疑中央“不食人间烟火”,不了解县市执法难处;教育部指出,补习与进修教育法自民国三十三年立法迄今,历经多次修订,一直都明文禁止补习班未立案招生,县市政府如果执法有困难,可以提案修法或径自修订地方法规,没有必要落入“口水争议”,最重要的是依法行事、确保学生权益最优先。

依补教法第二十四条,凡是未依法申请核准立案,而以补习班或类似补习班名义擅自招生者,由直辖市、县(市 )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命其立即停办,并公告之;其所使用之器材、设备得没入;其负责人处新台币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罚锾;经处罚锾后仍不遵令停办者,得按日连续处罚。

教育部社教司指出,补习班管理系属县市权责,为因应地方不同,各县市也可依母法去订定更适用的地方法规,如果台北市或任何县市觉得取缔未立案补习班有困难,可以向中央提案建议修法,也可依母法自行制订更适用的地方法规,这是执法效率问题。

如果补习班未合法立案却招生上课,一旦发生任何事故或意外,保险求偿或消费申诉都可能有问题,恐怕届时不是“食不食人间烟火”的问题,最后吃亏的都是倒楣的学生,而主管机关谁也无法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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