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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积电:中国投资遵照法令 无设12吋厂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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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张良知台北二十三日电)为避免造成社会大众误解,台湾积体电路公司针对有关在中国大陆投资计划,发表正式声明,强调在中国大陆进行投资及技术移转,完全遵照中华民国政府的法令规章,并无在中国设立十二吋晶圆厂计划。

台积电表示,台积电在中国大陆进行投资及技术移转,完全遵照中华民国政府的法令规章。此外,台积电在新竹及台南拥有2座最先进的十二吋晶圆厂,目前正在进行扩建,并无在中国大陆设立十二吋晶圆厂的计划。

至于台积电转投资创投基金 (美国EmergingAlliance Fund及VTAF II Fund),也并无投资任何中国大陆地区公司。台积电指出,以后若要在中国大陆地区进行投资,将会完全遵照中华民国政府的法令规章。

而针对媒体报导甫自台积电离职的行销副总经理胡正大,计划由创投公司参与大陆新兴IC设计公司投资,台积电表示,胡正大已于今年8月1日离职,未来胡正大新职务究竟为何,为其个人选择,台积电既不知情,也无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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