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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立委拟修法 有案立委不得参加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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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舒棠台北十四日电)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黄伟哲等三人今天表示,国会议员利益回避是民主国家的运作机制,有案立委自然不宜参与司法事务的审议,他们将提案修法,规范有案立委不得参加司法委员会,期盼有案立委自清、支持。

黄伟哲(台南县)、谢欣霓(台中县)、李昆泽(高雄市)下午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黄伟哲说,国会议员利益回避是民主国家的政治运作机制常态,有案立委自然不宜参与任何司法事务的审议。但是上会期在国民党团默许与支持下,具有争议的国民党籍立委仍进入司法委员会,甚至在法案朝野协商时扮演重要角色。

谢欣霓指出,今年三月他们曾提出“立法院各委员会组织法修正草案”,规范如立委有经提起公诉或判刑确定尚未执行者,不得参加司法委员会,却在立法院程序委员会屡遭国亲立委封杀。李昆泽认为,“立法院再怎么烂,也不能是非不分”。

黄伟哲说,两百二十五名立委中,有二十三名立委因黑金事件被起诉,超过十分之一的比例,希望这些立委自清、回避,他们将再提出修正草案,希望有案在身的国民党籍立委何智辉(苗栗县)能够支持,并担任共同提案人,不过他们不是针对个人,而是要建立利益回避制度。

记者会后,黄伟哲、李昆泽两人亲赴何智辉国会办公室,期盼何智辉签署修正草案的共同提案人,不过何智辉因参加国民党团大会而不在办公室内,两人留下修正草案后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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