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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府没疏失?陈其迈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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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雅丽╱高雄报导〕高雄市府专案调查外劳抗争事件,昨天公布调查结果,召集人郑文隆表示,此事为高捷公司管理不当引发,市府相关局处没有行政疏失,但在外劳动态管理等制度面上有漏洞,建议中央修法,防止类似事件重演。

高雄市代市长陈其迈针对市政府调查结果报告内容,市政府无行政疏失表示不满,强调应高标准要求自己,他并希望市府团队要勇于任事,不因循苟且。

高雄捷运外劳抗争事件调查小组由副市长郑文隆召集,调查委员包括市府研考会主委谢云娇、人事处长郑彦信、法制局长陈金宝,及律师刘思龙、高雄应用科技大学土木工程系主任沈茂松、高雄医学大学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主任陈武宗﹔由刘思龙担任发言人。

昨天下午四点在市政府,由郑文隆、谢云娇与刘思龙代表公布调查报告,郑文隆强调,专案调查针对市政府相关局处有无违失,至于高雄县及劳委会都不在调查范围﹔该份报告也将送检调单位作为侦办此案的参考。

刘思龙指出,他就法论法、就事论事,虽然社会对外劳抗争事件的关切很高,不过经过调查,高雄市政府在事件中并没有行政疏失。

他引述调查报告指出,外劳暴动起因于高捷公司“生活管理不当”,显见高捷未依所提“生活管理计划”提供充足生活空间及设备;依“雇主聘雇外国人许可及管理办法”第四十条,高捷应设至少十八名管理员,实际却只有十四人;高捷对外表示外劳是“直接引进”,但是高捷与华磐公司的合约中,华磐却有招募聘雇或协助招募之实,违反就业服务法第五十七条;让外劳逾时加班也违反劳基法。

至于劳工局所负的责任是对于高雄市工作的外劳做劳动检查,生活查察属于高雄县权责﹔而捷运局是督导捷运工程进度、品质及施工管理,执行及完工后的营运管理,并无负外劳“生活管理”的责任﹔警察局只负责外劳于台湾居留工作期间应申报居住地点、居留证及指纹卡等,也无对外劳居留地(高雄县 )应负的责任﹔卫生局负责外劳健康检查,也没有法令规定必须向劳政机关通报。

最后,调查报告建议从制度面的漏洞做修正,因为现行政策中央与地方未能一体,劳委会核准招募聘雇外劳后未能副知地方政府,地方无法掌握外劳动态,使后续追踪管理产生困难,建议修正相关法令﹔另外,也建议劳委会建置的“外国人动态查询系统”,提高地方政府的查询权限。

〔记者丁匀婷╱台北报导〕高雄市政府泰劳抗争事件专案调查小组指陈劳委会建置的外劳动态管理系统开放权限不足,只能查到当地县市政府的外劳资讯,增高地方政府追踪外劳难度,对此,劳委会职训局表示,无权限不足或需提高地方政府查询权限的问题。

职训局指出,实际上,负责此系统的高雄市政府管理员可自行设定修改权限,也可授权给予其他同仁追踪全国外劳资讯。高雄市政府于民国九十三年7月时,向该局申请了五个A、一个C之外劳动态管理系统权限,A级者可看到当地县市外劳情况,C级者则追踪得到全国外劳资讯。

职训局长郭芳煜指出,往后在聘雇外劳程序上,将维持第一阶段办理自评及承诺,但第二阶段则更加落实,雇主一定要通过生活管理计划书相关检查,才能核发聘雇许可,如果雇主未通过检查,就取消其外劳配额,将其外劳办理转换雇主。

郭芳煜表示,修正“外国人生活管理计划”、就业服务法第六条规定,实际上,先前劳委会完成的“高雄捷运泰劳人权查察专案小组调查报告”已提出此类建议,也列为该局未来修正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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