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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委指网路卖违法爆竹 消防署:违法就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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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二十六日电)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李镇楠今天表示,年节将近,很多业者开始在网路上贩卖违法爆竹,其中不乏从中国大陆进口、未经检验的违法爆竹;内政部消防署危险物品管理组长李清安说,若业者在网路贩卖非法爆竹,将依法取缔处罚。

李镇楠(桃园县)上午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表示,他透过助理在网路上订购爆竹烟火,发现业者是以“礼品”名义委托货运公司托运,运输过程对民众安全是一大隐忧。

李清安指出,依据爆竹烟火管理条例规定,不得以自动贩卖、邮购或其他无法辨识购买者年龄的方式贩卖一般爆竹烟火,若网路业者无法辨识买家身份与年龄,依法可处新台币三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锾。

他说,合法爆竹业者须经内政部检验核可,并在合法爆竹产品上贴上合格标章,民众选购时,若爆竹未有合格标章,就是来路不明或违法爆竹,若业者以礼品名义委托货运公司托运,也已违反相关法令规定,消防署已函请交通部转知货运业者注意,是否有以礼品名义要求托运的爆竹,否则货运业者也已违法。

他强调,依法民众不得持有超过五公斤以上的爆竹,否则就要投保公共意外责任险,但若未投保,将可处新台币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五十万元以下罚缓,民众也须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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