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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沪祥退休案 教部再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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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以敬、谢武雄/台北报导〕前立委冯沪祥涉及性侵菲佣案去年7月间一审判刑四年,中央大学却在案件审理期间准其提前退休,遭教育部退回;中央大学去年11月间再度将冯沪祥退休案送部审核,教育部也再一次退回,要求中央大学必须针对冯沪祥涉及“行为不检有损师道”问题进行实质调查及认定,才能审理其退休案。

教评会若过 三提教部

中央大学主任秘书陈志臣昨天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教育部公文,但是冯沪祥有继续申请的权利。既然教育部明订须先组成调查委员会,他说,调查后会把结果交给教评会,如果教评会仍然通过冯沪祥的退休申请案,校方依法还是得将全案送教育部核定。

冯无法联系 未知看法

至截稿前,仍未能与冯沪祥取得联系,无法得知他对申请退休案遭教育部退回的看法。

经过这个案例,教育部已经通函各级学校,往后凡是学校教职员涉及司法案件,就算还在司法审理中,学校也必须针对是否涉及教师法“行为不检”规范进行程序及实体查证,送交教评会审议,才能审理退休案。

前立委冯沪祥前年新年遭控告涉及性侵菲佣,士林地院去年7月间一审判刑四年;但冯沪祥于去年3月案件尚在审理期间,就抢先向学校申请提前退休,中央大学5月核准,准其今年2月1日生效退休,并可领取四百五十万元退休金。

不过,这项核退案去年7月遭教育部退回,学校却于11月间再度将他的退休案送部审核,引发争议,甚至有立委质疑中央大学准许涉案教授“偷跑”退休,严重损及社会公平正义。

若有损师道 不能核退

为厘清本案的争议,教育部日前邀集法律学者专家,针对大学教师涉及司法案件的聘任退抚处理进行讨论,与会学者认定,“教师因涉刑事案件,于未判决确定前,学校应依教师法第十四条第一项各款进行程序与实体调查,再依法召开教评会审议”。

在教师法第十四条中,明列教师如果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决确定,未获宣告缓刑者;行为不检有损师道,经有关机关查证属实者,得解聘、停聘或不续聘。

教育部已于上周将会议结论通函各大专校院,作为刑事案件涉案教师聘任及退休申请案处理原则。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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