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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2度分合 怨偶终分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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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傅潮标/苗栗报导〕破镜果真难重圆?苗栗县一对怨偶,结婚不到3年就因感情失和离婚,离婚才一年多,女方要求重修旧好,两人又结婚,不料女方后来积欠债务,男方不堪其扰,以第2段婚姻未举行公开仪式为由,向苗栗地方法院提起确认婚姻关系不存在的诉讼获得胜诉,两人再度仳离,第2段婚姻仅维系4年多。

这对小冤家在打婚姻无效官司的过程中,还牵扯出女方涉嫌伪造文书的案外案,她在第一次离婚后,与老公同居生下孩子,为不让孩子变私生子,竟购买空白结婚证书,自行签名、盖章,再到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吃上伪造文书官司,不过,苗栗地检署检察官侦查终结,认为她并无伪造文书的犯意,予以不起诉处分。

据检察官调查,这名与前夫分分合合,2度结婚又两度分手的王姓女子,现年28岁,她在86年1月结婚,88年11月即协议离婚,双方离异仅半年又旧情复燃而同居,并在90年2月生下一子。

检察官传讯相关证人发现,王女与前夫的第2段婚姻关系,虽然没有举行公开结婚仪式,但当初为了帮小孩报户口,前夫有授权她去办理结婚登记,显然两人当时都存有结婚的意思,其他“主婚人”、“证婚人”与“介绍人”也都事先知情、同意,王女并无伪造文书的犯意,至于王女第2段婚姻是否有法律效力,属民事诉讼的范畴,予以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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