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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碧玲质疑连战特别费 台审计部:要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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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林沂锋台北十一日电)民主进步党籍立委管碧玲、谢欣霓等人今天说,前副总统连战任内使用国务机要费,一张单据都没有,兼任行政院长的最后一个月,还行文要求总统府帮他编列副总统特别费预算,明显自肥。审计部副审计长林庆隆说,“已开始审计动作,搜集资料”。

卸任副总统连战办公室主任丁远超接受记者访问时说,副总统根本没有国务机要费用,因此,谈不上使用这项预算。连战担任副总统任内,各项支出的费用都属合法,并经会计、审计单位合法核销。

至于管碧玲等人质疑,连战副总统任内兼任行政院长的最后一个月,行文要求总统府,帮他编列副总统特别费预算。丁远超说,年代已经久远,如果有需要可以去查,查明当初是否编列这样的预算,并经过立法院审查通过。

管碧玲(高雄市)、谢欣霓(台中县)、民进党籍立委李俊毅(台南县)与余政道(高雄县)上午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再次质疑连战任副总统时期使用国务机要费的情形,并邀请林庆隆与审计部第一厅厅长王永兴列席。

管碧玲说,连战任副总统时,支领国务机要费新台币一千七百二十五万元,“一张原始凭证都没有”。审计部于一九九七年已就行文总统府,要求总统府关于国务机要费的凭证应妥为保管,以备查核,但审计部却说二零零二年制度才改,对连战的国务机要费核销情况,连查都没查就说没问题,根本是说谎、偏袒与包庇。

她还出示一张公文影本指出,连战兼任行政院长的最后一个月,于一九九七年行文总统府秘书长,要求总统府开始为副总统编列特别费,“自肥”每个月三十万元,前后共领了约一千一百八十八万元,又同时领国务机要费,一样也没原始凭证核销,前后两笔共约两千九百一十三万元。

林庆隆表示,依审计法规定,审计部对审查完竣的案件,若发现诈伪证据,十年内仍得再审查,现在先看看是否有诈伪证据。

林庆隆的回答引起与会立委不满,谢欣霓直言,在总统陈水扁的国务机要费案中,仅凭证人李慧芬的指控与媒体“强烈影射”,审计部就马上到总统府调查,现在立委拿出公文指控,审计部却一直推托,“你在怕什么?怕(中国)国民党斗争你吗?都已公开检举了,你查还是不查”?

在立委追问下,林庆隆说,“已开始审计动作,搜集资料”,包括每个年度领多少,已请总统府提供支领资料。不过,林庆隆未承诺是否将前往总统府查核。

王永兴表示,目前看起来基本资料都有了,立委提供的资料还要带回去再研究,要了解是否有诈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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