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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院大楼违反环评 北市府发建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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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钟丽华/台北报导〕继北投缆车弊案,台北市政府又出现违反环评重大瑕疵!环保团体质疑,台北市立体育学院体院大楼(原行政大楼 )兴建工程,环评只许可兴建地上十二楼、地下二楼,但北市府工务局却核发地上十七楼、地下三楼建照,且尚未完成地目变更就大兴土木,当中弊端重重,将控告市府官员渎职。

环评许可盖12楼 建照却核发17楼

虽然台北市教育局已在上月承诺将楼层变更回十二楼,不过,绿色消费者基金会董事长方俭认为,口说无凭,先停工、废除建照再说,而即使恢复环评结论,也无法遮掩过程中的行政疏失与责任。

方俭也质疑,为何相关单位不需要核对环评结论,就直接核发建照?他认为,这是系统性犯罪、官官相护的结果,马市府团队必须为此负责。

对于体院大楼建照违反环评结论,环保署表示,因过去无前例,加上环评法仅规范未做环评的开发行为,许可执照无效;已通过环评者,建照与环评内容不符,法规无规范,要如何处理?该署还要讨论。

至于已开挖的地下三楼,也与环评不符,环保署解释,环评报告书有提到地下二层,也有地下三层,应该是地下三楼才对,可能报告书写错了。方俭则批评,连二楼、三楼都搞不清楚,环评当初是怎么审的?违法意图明显。

方俭强调,台北体院迁校,列入马英九任内重大施政,为了赶在年底下台前做出成绩,现正加紧赶工中,但连地目都尚未变更就动工,现仍是“体育场用地”未改为“学校用地”,当初环评报告书也表示要变更地目。环保署说,如确实有记载变更地目,但开发单位未执行,可能有违反环评承诺之虞,该署还要进行了解。

台北体专八十五年获准改制台北体院,市政府即规划天母运动公园纳入其新建校区。为规划天母校区,台北体院在八十六、八十七年透过教育部送环评案到环保署审查,环评有条件通过,目前工程进度已到地上五楼。

由于工程与环评结论有所差异,体院今年4月请台北市教育局提环评差异分析到环保署,当中调整了体院大楼与部分规划,不过,因当初送件的是教育部,如今是教育局,有主管机关认定问题,环保署退回环差,至今尚未重新送件。

体院:本想边盖边补件

〔记者林相美/台北报导〕针对环评结论与建照核发楼层不符,台北市立体育学院事务组长李基新昨天指出,环保署督察大队曾向校方表示,环评核准兴建十二楼,而校方要兴建至十七楼,只要于兴建第十三层楼前,补送环评差异分析并获通过即可。

李基新解释,体院于天母运动公园用地计划兴建教学大楼、诗欣大楼及体院大楼、体育馆、活动中心及学生宿舍,环评经环保署通过,但体院要展开细部规划时,当地居民反对兴建学生宿舍大楼,因此,校方决定不盖宿舍,并规划将原十二楼的体院大楼增建至十七楼,增建的五层楼做为学生宿舍。

为此,体院向市府申请建照时,体院大楼规划兴建十七楼,都审会也通过核发十七楼的建照。李基新表示,确实与环评结论不符,但因只要补送环评差异分析即可,因此申请建照时未特别向市府单位提及环评结论与申请楼层不符的情况。

为何体院决定增建至十七楼,却迟至今年4月才提出环评差异分析报告?对此,李基新表示,校方将环评差异分析报告与地目变更监测,包裹为同一案公开招标,但因经费欠缺,直至今年教育局提拨经费,增加预算后,才有顾问公司投标,顺利发包,并于今年4月提出环评差异分析报告,送环保署审查,其中,地目变更也已提出计划。

体院表示,后来当地民众认为,增建至十七楼会影响视野,挡住阳明山山景,经过市府内部协调后,由劳工局的职训中心协助,出借宿舍供体院学生使用,因此,体院大楼不需要建至十七楼,仍维持十二楼规模。李基新表示,学校会向市府递件申请建照变更,改为兴建十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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