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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平法无罚则 台劳委会:鼓励推动育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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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汪淑芬台北二十六日电)台湾行政院劳委会研拟修改“两性工作平等法”,将育婴留职停薪假适用对象放宽为所有受雇者,但未订罚则,未来申请育婴假受雇劳工是否会增加,无法得知;劳委会表示,只能以鼓励方式推动。

两平法适用单位包括军公教及企业,目前育婴假只适用三十人以上企业员工,劳委会基于公平考量,已确定修法取消限制,未来只要是受雇的员工都可适用。

因军公教有工作资格和保障,请育婴假较无问题,但对于受雇劳工来说,因民间企业竞争激烈,雇主并不希望员工申请育婴假,劳工也担心请了两年育婴假,恐无法顺利重回职场。

劳委会统计,目前受雇劳工每年请领生育给付人数约七万多人,但申请育婴假者不到两千人,比率很低。

劳委会规划放宽育婴假规定时,同时也研拟修改“就业保险法”,将原本受雇劳工产假八周期间,雇主应给付的薪资,改由就业保险基金支付投保人投保薪资,并入生育给付,雇主只要补足薪资差额就可以,可大幅减轻雇主负担,并避免雇主因受雇者怀孕而以各种原因解雇。

另劳委会推动制订的六个月育婴津贴,是鼓励劳工生育并申请育婴假的诱因。

劳委会综合规划处长李来希说,两平法并无罚则,政府是以鼓励立场,希望企业配合推动育婴留职停薪。

因台湾有一百二十多万家中小企业,已有业者担心育婴假企业人数限制放宽,会对企业经营造成冲击。

李来希说,以目前一年受雇劳工申请生育给付约七万多人为例,在整个企业中占的比率并不高,业者不必过于担心,且劳委会调查,实施育婴津贴后,有意申请育婴假者,约四成五,大概才三万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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