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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检方突破被告心防 国务费案起诉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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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亦伟台北三日电)高检署查黑中心检察官陈瑞仁今天表示,全案最关键的一天是十月三十一日,当天检方已查明所谓“海外秘密工作人员”支领国务费并非事实,于是传唤马永成、陈镇慧、曾天赐、林德训等人最后一次大讯问,在证据确凿情况下,他们才坦承做伪证,全案正式“摊牌”。

根据检方起诉书指出,前总统府机要室主任曾天赐为掩护总统夫人吴淑珍诈领国务费犯行,即于今年六、七月间在外贸协会办公室内,伪造秘密外交工作代号“甲君”的领据三张 (即先前引起“看了会死人”风波信封内单据)。

曾天赐、林德训初期应讯时称,会拿李碧君消费发票给陈镇慧请领国务费,是给执行海外秘密工作人员“甲君”的费用,并分三次在北一女校门口将钱交给甲君使用,从未交予他人,李碧君也称交给甲君五十二张发票供他向总统府报账。

陈瑞仁调查期间,虽然甲君始终未到案,但他传真声明并委托妻子交给检方,表明自己未拿国务机要费,而李碧君所称当面交给甲君核帐的五十二张发票,从开立到进入总统府核帐的日期,甲君都在海外未归。

检方在掌握证据后,十月三十一日再传他们到案后,他们才坦承作伪证,并和盘托出其实他们发觉甲君可能被揭穿后,又找上与陈总统是旧识的书商吴文清,请他配合作伪证,陈瑞仁同一天一并传唤吴文清后,吴文清也坦承配合做伪证

其次,马永成在第一次应讯时曾供称,自曾天赐手中拿到一笔用他人发票领出的三百二十万元国务机要费用于秘密外交,但十月三十一日庭讯中,马永成因发现检方已掌握事证,才改口坦承款项非曾天赐所给,而是从陈总统手中所拿,款项也被检方查出是总统自筹或对外募款,虽然三百二十万元去向不明,但陈瑞仁认定这笔被核销的国务费“不得排除在贪污所得之外”。

检调侦办总统府国务机要费案,全案今天侦结,包括总统夫人吴淑珍、前总统办公室主任马永成等六名被告,分依贪污、伪造文书、伪证等罪嫌起诉、缓起诉,总统陈水扁则因受宪法保障,不在起诉范围,但检方在起诉书中叙明,吴淑珍是与“具有公务员身份之人共同实施犯罪”。

被起诉被告包括吴淑珍(伪文、贪污“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马永成(伪文)、总统办公室主任林德训(伪证、伪文)、总统府出纳陈镇慧(伪证),检方审酌林德训、陈镇慧犯后有悔意,建请法官给予缓刑;获缓起诉被告分别是前总统府机要室主任曾天赐(伪证)、杏林新生制药负责人李碧君(伪证、违反商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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