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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溥聪:市长领用特别费后就完成报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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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文宗台北三十日电)台北市副市长金溥聪今天指出,外界指台北市长马英九将特别费直接汇入太太周美青账户,是公私不分的说法不对,应该说,市长领用特别费后,就完成报销程序,因此,特别费进入市长账户后,就是市长可自由支配运用的一笔钱。

金溥聪上午在台北市政府主持市长捐款说明记者会指出,他与马英九一样,每月从账户汇钱给太太,因为太太要求他缴交房贷,所以汇钱给太太,这时候,夫妻使用金钱,是混在一起。

他表示,行政院、法务部昨天都表示相关意见,首长使用特别费,有偶发性、时效性、机动性与预知性等考量,显示首长使用特别费,非常具有解释空间。

金溥聪说,依照数十年惯例,法务部昨天表示意见提到首长特别费具“实质补贴”观念,这与市府近来一再强调,市长领用特别费后,就完成报销程序的观念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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