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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说明国务机要费案 施茂林: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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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慧真台北六日电)陈水扁总统因为国务机要费案公开说明,今天遭立委质疑身为涉嫌贪污共犯,是否是以公器抵触司法。法务部长施茂林表示,台湾是言论自由的国家,每个人都有表达意见的自由;至于身为法务部长应力挺部属,他指出,不清楚个案侦办内容,但会给予检察官宽广办案空间,不会干预和指导。

立法院司法委员会、预算及决算委员会联席会议今天审查九十六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案,施茂林接受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林德福质询时,作以上表示。

林德福(台北县)质询时表示,陈总统是国务机要费案涉贪渎的共同正犯,昨天召开记者会作全国宣示是否适当?是否以公器抵触司法、践踏整个国家体制运作?另外,身为法务部长是否力挺部属侦办不法?

施茂林答询时表示,这是一个个案问题,台湾是一个言论自由的国家,每个人在多元的社会有表达意见的自由,因是个案,办案同仁较清楚侦办内容,他对侦办内容过程并不清楚。另外,本案可从多方报导资讯了解,承办检察官陈瑞仁有非常宽广的办案空间,陈瑞仁也表示没有任何人干预和指导。

他指出,办案同仁压力是多方的,因此给陈瑞仁非常宽广的办案空间,任何肢体或语言上的陈述,外界将有更多解读,以及给陈瑞仁压力,本案已证明一切,不必多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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