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岩案二审不开庭 辩护律师细说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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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9日讯】(大纪元记者辛菲采访报导) 纽约时报北京办事处新闻助理赵岩于今年8月被以“欺诈罪”判刑3年,赵岩不服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周五(11月3日)口头通知赵岩的辩护律师:二审不开庭审理。

赵岩的辩护律师关安平对此表示遗憾,他认为,一审、二审都没有公开审理,剥夺了赵岩申诉和质证的权利,这种程序错误会导致冤案。

关安平前天(11月7日)会见赵岩时,告之不开庭的消息。“赵岩感到很吃惊,他觉得太不可思议了。他还曾经让家人买西服送进去,准备穿着西服出庭。赵岩希望国际社会、人权组织关注他的案子。”

关安平表示,已于11月6日向高院递交二审辩护词,请求二审宣判赵岩无罪,撤销一审对其诈骗罪的错误认定。他认为,一审判决不仅违反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且违反国际公约的相应条款。

关安平律师曾就职于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现任北京市安平城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美国约州高等法院顾问。

赵岩的一审辩护律师莫少平表示,按照中国的现行法律规定,二审可以不开庭;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90%多的案件都是不开庭审理的。如果二审不开庭审理,通常是维持一审原判;如果法院有意改判的话,通常会采取开庭审理的方式。

赵岩家人表不平

赵岩的姐姐赵琨今天接受大纪元采访时表示,不开庭审理对赵岩不公平。“一审都没有公开审判,证人都没有到庭作证,现在二审又不开庭,也无法质证,这太不公平了。”

赵琨表示,“我们非常想念他。本来以为可以公开开庭,所以之前还给他送预备了出庭的衣服。”

赵琨家在哈尔滨,因弟弟的案子多次前往北京。今年3月,当局撤销对赵岩的罪名后,外界都以为赵岩会被立即释放。赵琨也因此到北京住了半个月,每天到检察院找办案人员询问,但都遭拒绝。

“我们多次到关押他的地方,但都没有办法见到,只能是捎点钱和衣物。在北京一直待着也没有用,因为法院、检察院、安全局,都不接待咱家属。”

律师:程序错误会导致冤案

关安平对大纪元表示,二审不开庭审理在中国虽是惯例,但对本案不合适。因为一审时,赵岩已被剥夺了公开审判的权利。

“并且,一审时法院引据的证据是亲属互相作证、且取证过程存在互相商量的不合法现象,证言没有法律效力,证人也没有到庭作证,因此一审判决是不成立的。二审应该给赵岩公开申辩的机会,还他以公道。”

他说,“程序错误会导致冤案。如果本案一审公开开庭了,证人也到庭指证了,那二审不开庭那还好理解一点,起码赵岩被剥夺权利的程度还显得弱一点。但现在,两次审判都被剥夺了申辩的机会,那该案的客观公正性就很难保证了。”

对于二审可能的结果,关安平表示,从我们自己的论证来看,应该绝对胜诉,但这样说只是限于技术层面的分析,因为这个案件在一审时是和另一个罪名“泄露国家机密罪”在一起的,所以法院也许不会从纯粹的法律技术来考虑。我不能排除这两个罪名之间相互影响的可能性。

“中国还不是纯粹的法治社会,这个案子不像一般案子那么好做,客观上有一些其它因素的影响,我也不好多讲。”

律师:证据没有法律效力

关安平表示,一审判决依据的重要证据是:几个证人共同指认说赵岩拿了黑龙江人冯善臣2万元钱但却没有办事。其它所有证据都是建立在该证据的基础之上。

他说,最早的采证是由中国改革杂志社的一个党支部书记张西(音)进行的。几个证人同时被取证,商量来商量去,这个过程使原始证据被污染,我们认为是没有效力的。

在2004年3月16日一审期间,几个证人把证词时间弄错了,他们开始说,给赵岩钱是在2002年4月,后来又说是在2001年10月。

之后在接受律师取证时,其中一个证人蒋发(音)称,“中国改革杂志调查,我们都是在一个屋子里。我不会写字,所以就在别人的证言上签名画押,对具体内容没看,一起商量觉得可能是02年4月,后来你们调查时,我又回忆起来确实是01年10月……”

另一个证人石京人(音)称,“我们一起接受调查,你一嘴我一嘴,谁说的我也不知道,听谁说了一个时间,我就跟着写了……”

律师:一审审判违反中国法律和国际法

关安平表示,一审的取证过程不合法,并且证人全部是冯善臣的亲属,一审时又没有到庭接受质证。当时律师提出异议,认为证人应该接受控辩双方的质证,但法庭没有采纳。

中国刑事诉讼法第47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人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97条第2款规定:“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第3款第5项规定:“讯问或业已讯问对他不利的证人,并使对他有利的证人在与对他不利的证人相同的条件下出庭和受讯问。”

他指出,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该案不仅违反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且违反国际公约的相应条款。

赵岩案简介

赵岩于2004年9月被中共国安部拘留,一个月后正式逮捕,罪名是“涉嫌泄露国家机密”,赵岩当时是纽约时报北京办事处新闻助理。

纽约时报于2004年9月7日报导江泽民即将辞去中共中央军委主席一职,并与胡锦涛进行权力交接的消息,比中共官方媒体早了十天。中共当局认定是赵岩将此一消息透露给纽约时报。但纽约时报和赵岩本人都否认。

赵岩的案子一直倍受外界关注,倡导人权和新闻自由的团体纷纷要求中共当局释放赵岩。

今年3月,北京检察机关撤销了对赵岩的指控,但并未释放他。5月中旬,检察院宣布重新起诉赵岩,罪名是“涉嫌欺诈”。8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称,泄密罪证据不足,罪名不成立,欺诈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赵岩不服提出上诉。(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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