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不合作运动—-赎回选票行动最新进展—行动公报第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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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日讯】第六部分 发起人和义工自传

唐荆陵自传

1971年12月(农历10月)出生于湖北省荆州市弥市镇姚家村(原江陵县)。于1978年9月至1989年6月在家乡接受小学和中学教育,少而有志。1989年10月入上海交通大学应用化学系高分子材料专业,1993年毕业后分配至现户籍地广东汕头。

1993年7至1995年12月期间在汕头海洋集团公司工作,先后任职于集团属下的聚酯片基厂、聚酯切片厂、聚苯乙烯树脂厂,担任化学工程技术人员,从事聚酯改性研究和树脂合成生产工作。

1996年1月至1997年11月在汕头保税区美琪贸易有限公司工作。初任管理课事务员,负责公司考勤和日常行政事务。旋升管理课长,负责管理课事务,包含人事行政管理。因立志从事增进自由和维护人性尊严的事业,1997年7月参加汕头大学法学院法律培训,10月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并通过。

1997年11月至1998年7月转入汕头明珠广场购物中心,该中心为一家港资集团(汕头锦龙集团,业务以地产、成衣为主)下属高档商场。初任零售部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管理,后调升经理助理,协助经理管理属下各营业区域。

1998年8月获颁律师资格证书后开始联络律师事务所准备实习。1998年9到位于广州的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开始律师实习。1999年11月取得律师执照开始独立执业。2000年3月转入广东华之杰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

2004年7月开始介入东莞兴昂劳工骚乱案件,担任两宗案件中两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后因此事被东莞市司法局拒绝给予当地注册,仍旧调回广州总所。2005年1月1日,羁押9个多月的10名劳工被告全部被缓刑释放。随后,我协助该案所有10名被告取得其所在公司董事长个人给予的相当于其9个月个人工资的“人道补助”。

2005年另外还担任番禺石壁三村罢免案件被罢免人和新当选的原罢免提案人名誉侵权纠纷的代理律师。

2005年8月底介入太石村罢免事件。担任因参与罢免被迫害村民的行政诉讼代理律师和辩护律师。支持我依法办案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在政治压力下被解职。随后,律师所在政治压迫下于2005年11月提前解除我的律师聘用合同。2005年12月19日,太石事件中的所有被拘押人员均被释放。2006年4月我转所注册时,接收我的律师所在政治压力下撤回了我的注册手续,故律师执业证一直被停用至今。

在工作之余,积极推动流动劳工的法律常识普及工作。以法律从业人员身份多次参与争取言论自由的公众呼吁。连续多年担任交通大学广东校友会理事并发挥积极作用。

目前以担任法律顾问和从事一些英文资料翻译维持生活。居住在广州市沙太路麒麟岗。

刘德军自传

1976年农历年4月14日生,湖北省随州市人,出身于农民家庭。因此能看到更多弱势群体的真实生存状况,故放弃对物理学的追求,致力于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1996年毕业于警官学院后分配于襄樊工作,2000年辞职。一直致力于宣传公民意识,意在促使全民公民意识的觉醒,虽收效不大,但我将不懈努力,以此作为一生的目标。

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MSN: [email protected]
手机:13997862065

蔡陆军自传(根据第八部分第52号附加公报发表)

1968年8月16日出生,户籍地: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小区西舒园6-3-101。身份证号码:130105680816121。

本人因践行宪法权利,在网络中发表政论文章,而被中共以煽动颠覆政权罪判刑三年,加之这些年来,因写作而奔走各地搜集资料的过程中,深知中国大陆法制状态的虚伪、腐朽,公民宪法权利之虚无缥缈,且公民的权益被肆意代表着……。

《中国公民不合作运动—赎回选票行动》是践行宪法权利的行为,我认为,在唤起中国大陆公民站起来争取做人资格和做人尊严及珍惜公民权利上,将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虽然,目前参与人数还很少,但,有所为有所不为,故,本人将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此次行动做些有意义的事情。

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msn: [email protected]。QQ: 353238112

李航自传(根据第八部分第58号附加公报发表)

李航,1982年3月出生于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县,自小随父母颠沛流离,在四川、云南、贵州三省均有停留,曾在阆中、昆明两地上学,2001年初高中毕业到昆明至今,先在《大众消费报》短暂任记者,后在广告公司工作,现在旅游行业,(暂)住在昆明。

本人以自己的名誉起誓,本人至今未见过选票长什么样。

本人出生社会底层,人微言轻,但怀抱拳拳爱国之心,对社会之丑恶现象深恶痛绝。争取能为中国的民主自由尽自己哪怕是微薄的付出。我如果成为此次行动义工,当竭尽全力动员公民抵制不公正选举!

雷跃辉自传(根据第八部分第58号附加公报发表)

本名雷跃辉,笔名雷激。62年出生,男性,无非法政府的不良犯罪记录。

76年初中毕业后做零工。学水电安装。80年参军,82年11月入中共,83年10月退伍。84年分配到本市一中型国营商业企业工作。

85年3月同文友一道发起创办芦溪青年文学社,任社长。86年上电大新闻专业,88年4月受反动当局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开除方、刘二人党籍的影响,我向本人单位党委提出退党申请。没有明确批复,但我拒绝交党费,不过组织生活。

2000年自愿买断工龄下岗。自2005年9月份学会上网至今成自由网评撰稿人。

“中国公民不合作赎回选票运动”,是对中共非法政府所制定的欺世盗名的伪人大选举的公开唾弃和蔑视;是在中共专制社会里追求自由民主理念的合格公民的无声呐喊;是人何以称为人的自由意志的自然表现;其意义深远!
现住江西鹰潭市月湖区。

张子霖自传(根据第八部分第70号附加公报发表)

1985年12月15日出生于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身份证号:432902198512150919),1990年致1994就读于祁阳县文明铺大屋小学(学前班至小学三年级),1994年至1997年就读于祁阳县百花小学(小学三年级至小学毕业)。在校期间接触美术并拜访诸多老师学习美术,美术天赋开始显现,在参加的美术比赛中屡次获奖。1997致1999年就读于祁阳县浯溪三中(初一至初二)因在校期间反抗学校暴力被开除。1999年就读于浯溪二中(初三第一学期),2000年就读于怀化市会同县连山中学(初中毕业)。在校期间接触西方哲学,开始发表抨击政府演讲和撰写抨击政府文章,我的民主思想也在这一时间形成。

2000至2003年就读湖南省工艺美术学校(专业:电脑图形设计)。在校期间一些美术作品被学校收藏,因在校期间多次发表抨击政府及教育制度的演讲和撰写批判社会的文章及策划学生争取权益游行被迫退学。2003年至2005年在一些广告公司担任设计师、美术助教及独立广告人,在这期间结识了一批民主思想的志士,决心投身中国民主事业。

2006年加入中国泛蓝联盟,7月参加营救中国泛蓝联盟成员张起的绝食运动及在福建民革网站上发表抗日真相文章,7月18日担任中国泛蓝联盟湖南负责人。7月21日在武汉会见中国泛蓝联盟召集人孙不二时被武汉国保传唤。8月宣布以独立身份参选长沙地方人大代表。8月3日被长沙市公安局网络监察处传唤,8月21日发起中国泛蓝联盟纪念九一八缅怀国军英烈活动。8月23日因发起中国泛蓝联盟纪念九一八缅怀国军英烈活动被长沙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以欺骗方式骗出去,其后被带至长沙市公安局讯问。9月5日前往怀化会见当地泛蓝成员时遭到怀化溆浦县派出所殴打及绑架(为阻止九一八活动被暴力殴打及绑架和遭到勒索)。九月22日准备在长沙发起倒扁运动,遭到长沙市国内安全保卫大队阻止。中华民国九十五周年国庆及辛亥革命九十五周年纪念活动被阻止并多次被警告不要举行活动及维权。在我多次坚决的拒绝他们的要求后于11月7日被长沙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及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行政拘留(因发起纪念国父孙中山诞辰一百四十周年暨三民主义研讨会)。
中国的政治腐败,中共的党权凌驾于国家权利之上,人民遭受压迫,众多民主及异议人士遭到人道迫害,为中国之未来,为实现民主宪政之共和,吾坚持民主理想、坚持为百姓维权,民主、自由、人权吾愿献出一切。致力于推动中国民主进程及人权保障。现郑重申明投身于中国公民不合作运动,希望更多人能参与行动,以和平、理性方式抗议中共暴政。

第七部分 发起人和义工的联系方法

一、正式网站网址
暂时空缺并征集中。

二、其他联系方法

广东—-唐荆陵—-发起人兼义工
1、 小灵通:该号码已经在2006年10月9日被政府命令停止服务 (可接收和回复短信);
2、 通信地址:广州市麒麟岗南路1 号 404 房,邮政编码:510515 。
3、 电子通讯:[email protected]。MSN:[email protected]。QQ:11160916。Skype:don_gin
4、 传真:未开通

湖北—-刘德军—-发起人兼义工
1、电子通讯:[email protected],MSN:[email protected]。Skype:liudejun8000
2、个人手机:13997862065

海外—-吴一然—–发起人
1、电子通讯:[email protected]

河北—-蔡陆军—–义工(根据第52号附加公报发表)
1、电子通讯:[email protected]。MSN:[email protected]。QQ:353238112

四川—-李航—–义工(根据第58号附加公报发表)
1、电子通讯:MSN:[email protected] 。QQ:85330414
2、电话:13095322247。

江西—-雷跃辉—-义工(根据第58号附加公报发表)
1、通信地址:江西鹰潭市月湖区山背小区6栋1单元10号。邮编335000。收件人:雷跃辉。
2、电子通讯:[email protected]
3、电话[小灵通]0701—6672131

湖南—-张子霖—-义工(根据第70号附加公报发表)
1、电子通讯:[email protected]。QQ:250446939。
2、手机:13975881795
58、陈小明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陈小明,江西景德镇选民,为抗议不公正的选举,在2006/2007年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期间,我将不登记为自己所在选区的选民,不去领取选票,也不通过任何方式参与本次换届选举的投票,并呼吁广大选民参与到这个行动中来。—–2006/11/19

附加公报:决议增加李航、雷跃辉为赎回选票行动义工。
2006年11月21日晚上,唐荆陵通过电邮收到四川南充选民李航的义工申请,当即转发给发起人和义工小组。22日中午,唐荆陵又收到江西鹰潭选民雷跃辉的义工申请,立即转发给发起人和义工小组。22日中午收到义工刘德军回信,同意李航和雷跃辉成为义工,并正式公布上述两位义工的自传和联系方法。

59、王耀武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王耀武,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街选区的公民,决定在该地2007年度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不通过任何方式参加本次投票。身份证号:440111197005060716。本声明至下一选举日仍将有效,直至本人另发声明决定重新参与选举为止。本人愿为此声明所致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06/11/21

60、莫巨烽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莫巨烽,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蝶山区的公民,决定在该地2007 年度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不通过任何方式参加本次投票。—–2006/11/27

61、曾庆玲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曾庆玲,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藤州镇的公民,决定在该地2007 年度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不通过任何方式参加本次投票。—–2006/11/27

62、江安童在 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江安童,江西省安福县选民,决定在该地 2007 年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也不通过任何方式参与本次投票。—–2006/11/27

63、王治晶在 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王治晶声明:本人户口所在地是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青檀南路,决定在该地2007 年度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不通过任何方式参加本次投票。任何个人,任何组织,在任何地方,以本人身份所投之票,均属侵犯本人选举权,本人将保留追诉的权利。—–2006/11/28

64、唐宏秀在 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唐宏秀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城关镇人,决定在该地2007 年度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不通过任何方式参加本次投票。任何个人,任何组织,在任何地方,以本人身份所投之票,均属侵犯本人选举权,本人将保留追诉的权利。—–2006/11/28

65、彭文波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彭文波,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团结镇选民,决定在该地 2007 年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也不通过任何方式参与本次投票—–2006/11/28

66、刘翔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刘翔,湖南省常德市。愿意参与发起并声明自己不参加2007基层人大代表选举,因为没有我认可的候选人,所以我声明公开放弃自己此次的选举权(并不表明我永远放弃),除非出现我认可的候选人,面对中国的政治腐败及中共的独裁专政,我们应该站出来以和平理性的方式予以反击。我郑重申明参加中国公民不合作运动。望社会各界人士都能加入进来以这种方式表达对中共独裁的抗议。—–2006/11/29

67、黄寿花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黄寿花,浙江省乐清市北像镇公民,决定在2007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不通过任何方式投票。—–2006/11/30

68、张子霖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张子霖,湖南省长沙市,决定在该地 2007 年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不通过任何方式参加本次投票。—–2006年12月1日
69、郭怀元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郭怀元,山西省阳泉市城区的选民,在2007年度的换届选举中,投了弃权票。—-2005/12/1

70、黄溯微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黄溯微,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选民,决定在该地 2007 年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不通过任何方式参加本次投票。—–2006年12月1日

附加公报:决议增加张子霖为赎回选票行动义工。
2006年11月30日晚上,唐荆陵通过电邮收到湖南选民张子霖于11月29日发出的义工申请(注:张子霖在2006年11月29日凌晨已经通过义工唐荆陵公布的QQ以留言的形式转递了个人声明,29日上午唐荆陵打开时,只收到其提示,声明的正文没有被系统传送,第68号公报的签署日期是唐荆陵通知张子霖再次发送时的日期,因此迟于义工申请的日期。—–唐荆陵特此说明),当即转发给发起人和义工小组。12月1日晚上,唐荆陵收到义工李航的回信,同意张子霖成为义工,并正式公布其自传和联系方法。

中国公民不合作运动——赎回选票行动
统计表一:参与省市力量对比(同步更新)
省市分布先后选民人数义工人数
1、北京市71
2、天津市1
3、广东省81
4、甘肃省1
5、湖南省81
6、浙江省5
7、湖北省51
8、江苏省1
9、广西壮族自治区4
10、安徽省1
11、福建省2
12、河南省3
13、上海市4
14、山东省5
15、重庆市1
16、四川省41
17、河北省21
18、江西省31
19、黑龙江省1
2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
21、山西省2
22、辽宁省1
23、陕西省0
23、云南省0
23、贵州省0
23、青海省0
23、海南省0
23、西藏自治区0
23、宁夏回族自治区0
23、吉林省0
23、内蒙古自治区0
23、香港特别行政区0
23、澳门特别行政区0

总计70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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