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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锡堃:政府应优先通过敏感科技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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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十九日电)经济部昨天完成力晶、茂德与日月光等三起登陆投资案政策审查,民进党主席游锡堃今天表示,政府应优先通过“敏感科技保护法”,这是政府为有效管理开放八吋晶圆等高科技赴中国投资的配套措施,藉以加强战略性高科技设备、人才、资金输出的管理。

经济部昨天宣布完成跨部会政策面审查,通过力晶、茂德申请赴中国投资的八吋零点二五微米制程晶圆厂,和日月光申请受让中国威宇科技从事低阶封测业务,接下来将提交投审会依程序审议。

游锡堃晚间表示,政府部门应确保产业核心技术、人才及资金不致外流,维护台湾高科技竞争优势,应优先通过“敏感科技保护法”。

游锡堃表示,个别八吋晶圆厂赴中国投资,应在“深耕台湾、布局全球”的策略思维下,严守“投资台湾优先”、“研发设计根留台湾”、“国内十二吋厂达到经济规模量产”、“总量管制”等原则,落实事前审查及事后追踪,有效监督厂商履行增加国内投资及就业机会等承诺,避免国内经济产生负面冲击,兼顾台湾经济安全与公共利益。

他强调,政府应优先通过“敏感科技保护法”草案,这是政府为有效管理开放八吋晶圆等高科技赴中国投资的配套措施,藉以加强战略性高科技设备、人才、资金输出的管理。

游锡堃进一步指出,行政、立法部门应将“敏感科技保护法”草案列为优先法案,尽速推动完成立法程序,以建构对中国投资安全网路,并保障台湾高科技核心技术的研发成果及智慧财产权对于不法侵害高科技的行为,应该订定罚则加以规范,以维护高科技交易秩序与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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