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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元旦起严惩6项恶性交通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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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3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亦伟台北三十一日电)警政署将自二00七年一月一日起严惩恶性交通违规,加强取缔酒后驾车、严重超速、闯红灯、行驶路肩(高速公路)等六项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的交通违规,除酒后驾车外,其余五项交通违规均将加强“隐藏性执法”,以遏阻用路人违规侥幸心理,警政署今天再次吁请民众勿存侥幸心理。

六大违规类型分别是:“酒后驾车”、“严重超速(超速四十公里以上)”、“闯红灯 (不含红灯右转)”、“行驶路肩 (高速公路)”、“大型车、慢速车不依规定行驶外侧车道 (高速公路)”、“蛇行、大型车恶意逼迫小车 (高速公路)”等。

警政署表示,由于交通执法被“污名化”,成为“偷拍”、“抢钱”的代名词,二00三年七月警政署修订办法,规定警察照相采证径行举发时应着制服于“明显处所公开执法”,但也因执法空间受到压缩,车祸死亡人数却自二00二年的四千三百二十二人,逐年提高成去的四千七百三十五人,显示交通执法强度减低对于交通安全维护确有负面影响。

不过警政署强调,虽然这次加强“隐藏性执法”为近年来交通执法方式的重大变革,但警政署已订定五项恶性违规实施“隐藏性”执法统一作为,要求员警严格遵守;包括一、闯红灯(不含红灯右转):取缔闯红灯(不含红灯右转)得采“隐藏性执法”,员警执勤位置允许不在公开处所,但仍应穿着制服,拦停位置并应考量驾驶人反应时间及适当空间,避免引起事故。

二、取缔“严重超速(超速40公里以上)”、“行驶路肩(高速公路)”、“大型车、慢速车不依规定行驶外侧车道(高速公路)”、“蛇行(任意变换车道、危险驾驶)、大型车恶意逼迫小车(未保持行车安全距离)(高速公路)”等四项,得采“隐藏性执法”,但仍应着制服,并得使用侦防车随车流巡逻或者在“制高点”运用科学仪器“照相”、“录影”搜证举发。

三、取缔严重超速(超速40公里以上),虽允许“隐藏式执法”,但仍应依规定设置告示;警政署提醒民众,警方明天起就将严格执行取缔六大违规,吁请民众勿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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