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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初审 义务役官兵36岁除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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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名玺台北四日电)台湾立法院国防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兵役法修正草案,将义务役官兵除役年龄由现行的四十岁降至三十六岁。提案立委、中国国民党籍立委赖士葆与林郁方都表示,国军兵源过剩,降低除役年龄可有效减少行政管理及仓储成本,并吸引国外优质青年提早返国服务。

国防委员会下午审查赖士葆(台北市)、林郁方(台北市)等人所提兵役法修正草案,欲将除役年龄降为三十五岁。赖士葆认为,台湾目前兵源过剩,应减少后备役军人列管人数,才能吸引因兵役问题在国外的台湾优秀人才回台服务。

林郁方也说,三十五岁以上的役男再进入部队服役并不适合,很难与二十出头的年轻役男一同服役;况且国防部目前列管后备军人数目高达三百多万人,降低除役年龄也能有效减少行政管理及仓储成本。

不过,内政部役政署副署长涂其梅认为,不应降至三十五岁,担忧兵源恐不足。经协商,委员会决议将除役年龄降至三十六岁,且提报院会前须经朝野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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