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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渔获走私过当?海巡署:保障渔民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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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蔡蕙如台北六日电)一百七十多名台北县渔民代表今天至立法院请愿,表示政府“安康专案”取缔渔获走私,执法过当影响渔民生计。行政院海巡署副署长游干赐表示,安康专案是政府为保障渔民与消费者的措施,海巡署依法行事,如因取缔非法对正当渔民产生不便,会与渔业署商议更周严的处理方法。

来自金山、万里的上百名渔民代表出席民进党籍立法委员沈发惠(台北县)举办的公听会,将会议室挤得水泄不通,有渔民表示合法捕鱼却受冤枉,带着当时捕鱼的鱼网,激动地要求政府官员说明走私判定标准。

万里区渔会理事长黄罗忠表示,渔民配合政府政策,不过海巡署加强查缉渔获走私却未清楚向渔民说明走私判定标准,因为渔获量大就认为疑似走私或海上交易已经早成渔民恐慌,且查缉时间动辄半天,影响渔获新鲜,对渔民生计影响重大。

游干赐指出,海巡署为落实行政院查缉走私政策,特别在十一月至明年二月、农历过年前后年货走私严重期间,于全国海港执行安康专案,结合行政院各部会组成联合小组,加强查缉农产品、渔产品、畜产品、动物活体及烟酒,旨在保障消费者与合法捕鱼的渔民。

海巡署表示,市场充斥走私渔获已造成价格低落,影响合法渔民权益,海巡署的查缉案件通常为受检举的可疑案件,在经现场拍照存证与盘查后,交由渔业署依专业认定是否为走私案例,并在检察官起诉后由法院作最后判决,一切合法。

至于判定标准,行政院农委会渔业署长谢大文表示,专家依据渔民捕鱼地区、鱼货种类、携带鱼具、时间长短等认定是否为走私案件,例如淡水鱼类不应出现在海水海域,海上捕鱼不应出现加工货品,或印有简体文字的装箱货品,以及短时间人力少的捕鱼渔船不可能出现大量渔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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