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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法官受理NCC组织法 释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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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刘志原、王贝林/台北报导〕大法官会议昨天决议受理台湾行政院针对“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组织法”所提出的解释声请及暂时处分案,至于是否行使暂行处分权,暂时冻结此法,大法官会议最快在下周三即会作出决定,而是否召开宪法法庭审理此案,大法官下周也将一并讨论。

台湾立法院去年十一月九日通过NCC组织法,明订行政院长须依政党推荐组成“提名审查委员会”通过的名单进行提名,行政院则认为,NCC为行政机关,但此规定却是让行政院长无法自主任命委员。

台湾行政院认为,此法剥夺行政首长人事任命权,违反宪法权力分立及责任政治原理,使提名程序徒具形式,也开启政党干预独立行政机关的恶例,故声请大法官解释,且为避免该法实施后造成不可回复的危害,一并要求大法官行使急速处分权,冻结此法。

台湾行政院负责协调NCC问题的政务委员许志雄表示,一切尊重大法官的决定,但司法院既已受理,最快下周就可进行审查,且NCC组织法严重违宪,NCC一旦成立运作,后续问题会很复杂,故行政院已同时声请对该法暂时处分,相信大法官会尽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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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反应 绿营叫好 蓝营不满

〔自由时报记者彭显钧/台北报导〕台湾司法院受理行政院提出的NCC组织法释宪及暂时处分声请,立院国亲党团认为,苏内阁不尊重立法院,变相行使抵抗权,要求苏内阁在立院新会期开议前,完成NCC委员的任命,否则将视为对立院的宣战。民进党团和台联党团则认同司法院这项举动。

民进党团干事长陈景峻表示,NCC组织法纳入政党比例,原就存在争议,交由司法院大法官做出裁定,是解决争议最佳的方式,期待司法院尽速做成适当的裁定。

台联党团总召黄适卓表示,由政党比例组成NCC委员,这项决议是立法权侵犯行政权,也违背NCC设置宗旨,希望司法院依据宪政原则尽速做成裁定,早日化解争议。

国民党团副书记长蔡锦隆表示,苏内阁标榜实事内阁,应立即任命NCC委员,否则与过去的口号治国无异。政院若在开议前迟不完成任命,就是对立法权的宣战,以后也不会对苏内阁有任何期待。

亲民党团干事长林惠官表示,行政院向司法院提出声请,摆明就是不尊重立法院,也是变相行使抵抗权,他说,只希望行政院早日依法任命,让NCC早日发挥应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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