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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员虚开发票案 起诉业者并求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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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亦伟台北十七日电)检调侦办台北市国税局税务员包庇厂商虚开发票案,继日前将主嫌税务员郭国城起诉后,台北地检署今天再将涉嫌虚开公司、卖假发票协助厂商逃税的业者潘信义、毛作颍、陈美桢三人起诉,并具体求刑。

检察官认为,被告三人与税务员郭国城勾结,经营虚设行号集团贩售发票、钻营报税漏洞牟取暴利、诈领退税款,造成国家税收重大损失、危害税制公平,犯后却饰词卸责,恶性重大,因此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对潘信义、陈美桢求刑十年,并科罚金各新台币一千万,对毛作颖则求刑五年。

检调查出,国税局大安处税务员郭国城涉嫌找来亲友当人头,虚设多家公司行号,并勾结其他税务员贩卖假发票及提供不实审核掩护,协助商家逃税,从九十年开始犯案,台北地检署去年已将郭某依贪污罪嫌起诉。

根据检方这次起诉书指出,潘信义专营收购虚设行号,毛作颍、陈美桢夫妇则开设企管顾问公司,代办工商登记及代客记账。九十一年间,郭国城辗转与潘结识后,两人遂勾结,共同贩售虚设行号发票及诈骗零税率退税,由于潘缺乏报税及记账实务经验,潘于是找上陈美桢等协助。

检方发现,毛、陈两人前后共为郭、潘等人虚列九十三家行号,以对开发票或循环开立等方式,制造各公司虚伪不实的进销业绩和税务申报资料,协助其他商家逃漏税,自九十年十二月至九十三年五月,潘嫌等人共计销售面额逾五亿等发票供人逃漏税,经由从中抽佣等方式,获利约三千四百九十三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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